twq1733
发表于 2021-8-22 19:25:28
胡柳军187796611 发表于 2021-8-22 13:49
这不是正当防卫?
应该是没有关键的视频证据,参考全国重大案件:苏州昆山反杀案!
毛里求丝
发表于 2021-8-22 19:34:22
第二职业 发表于 2021-8-22 15:43
我想了解下,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首先人数悬殊1比8,其次是未成年和携带匕首等上门来挑事的成年人,难道要让 ...
这篇文章未必反映了真实情况。从法院的“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来猜测,吴某一方当时肯定不止一人,否则吴某不可能被判“聚众斗殴”。我猜,有可能疫情期间学生不用上学,就约了几个人开房玩耍(打牌或其它),所以房间内吴某一方除了吴某,还有女孩刘怡,外加另外三五人,当时打斗现场乱作一团。
否则很难想象一个16岁学生能在对方8个成年人且手握刀具的情况下,砍伤对方三人而自己却完好无损。除非对方站着一动不动,但这种情况能叫正当防卫吗?
另外事情起因文章描述是否属实我看也未必。
以上只是个人疑问,因为文章很多细节未交代清楚。
毛里求丝
发表于 2021-8-22 20:02:22
杖鞋快马蓑伴雨 发表于 2021-8-22 15:54
八名成年人持刀闯入围殴一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明显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不应该无限防卫吗?对方持刀目的不是 ...
这篇文章未必反映了真实情况。从法院的“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来猜测,吴某一方当时肯定不止一人,否则吴某不可能被判“聚众斗殴”。我猜,有可能疫情期间学生不用上学,就约了几个人开房玩耍(打牌或其它),所以房间内吴某一方除了吴某,还有女孩刘怡,外加另外三五人,当时打斗现场乱作一团。
否则很难想象一个16岁学生能在对方8个成年人且手握刀具的情况下,砍伤对方三人而自己却完好无损。除非对方站着一动不动,但这种情况能叫正当防卫吗?
另外事情起因文章描述是否属实我看也未必。
以上只是个人疑问,因为文章很多细节未交代清楚。
吉安吉安新干
发表于 2021-8-22 21:35:14
这法官也是个我不想说脏话玩意
小号一个
发表于 2021-8-22 22:28:27
@吉安股战场 发表于 2021-08-22 15:59
虽然对一审个人也不认同,吴同学本身也是个混社会的,大家必须明确。
这个一码归一码吧我觉得,混社会的就该被人砍?或者说被人砍对方罪责就天然轻?
tielang
发表于 2021-8-22 22:31:13
安福的法官在全国出名了!
@吉安股战场
发表于 2021-8-22 22:45:59
小号一个 发表于 2021-08-22 22:28
这个一码归一码吧我觉得,混社会的就该被人砍?或者说被人砍对方罪责就天然轻?
一码规一码。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但多少有点区别。
青原金雨印章
发表于 2021-8-22 23:12:01
20万赔偿金没分到手,
长安一枝梅
发表于 2021-8-23 00:36:02
第一、吴某“前科”经验丰富,曾多次涉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因之前都未满16周岁,未被定罪。第二、本次事故具有明显的聚众斗殴情节,在王某入门后,吴某及其同伴肖某立刻打电话摇人,王某也同意他们摇人的行为。第三、虽然王某等人携带了刀具,但始终没有使用;至于说所谓的吴某削水果用的小刀,实则是他自己随身携带的弹簧匕首。第四、法院和检察院在定罪性质方面一致,只是在判刑轻重方面意见不同,而且法检均认定他是恶势力成员,法院认为在扫黑除恶背景下,发生的恶势力命案,从重处理也在情理之中,这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青青原上草
发表于 2021-8-23 07:03:25
kenal 发表于 2021-08-22 17:42
安福法院法官水平堪忧
如果该新闻报道属实的话,这就决不可能是法官水平问题,要考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因为任何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判决,更何况是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官。昆山龙哥被反杀案例已经给全国立下了正当防卫的标杆,这位法官还敢这样判案,胆子简直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