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hui123 发表于 2024-9-14 13:38:58

是好坑,其它的不说,我们给工人发工资,我们月休4天,没满一个月的,都是总工资除以26天,在乘以天数,

睿枝 发表于 2024-9-14 20:51:49

这也是一种官僚主义吧,职能部门不作为

撸起袖子加油干 发表于 2024-9-15 08:22:44

路之遥 发表于 2024-09-14 13:08
我记得我零几年的时候去一家KTV做服务员,那会还没开业,每天就是去培训服务内容,然后还没开业,我就辞职不干了,后来去要工资,差点被打出去了……这事也就那样了。所以说国内的劳动保障还是任重道远……我在美国,去奶茶店上班,只干了三天就辞职,老板一分一厘都给我算清楚了,就怕我去劳工部举报他

握草,这里有美国ip

撸起袖子加油干 发表于 2024-9-15 08:24:56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哪句话都做不到

小资生活 发表于 2024-9-15 09:42:07

关键是你才干13天,不会给你按全勤算。

黑哥 发表于 2024-9-15 22:07:10

我这里4千每天8小时月休2天

何去何从的人生 发表于 2024-9-17 09:40:14

飘来荡去 发表于 2024-9-12 17:56
光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够他喝一壶了

在江西这地方如果你没有关系背景的话想多了吧,还喝一壶

何去何从的人生 发表于 2024-9-17 09:41:15

﹎尐雞..o 发表于 2024-9-12 15:51
去劳动局告用工单位,劳动局不立案,在投诉劳动局。

我这边如果不签订劳务合同,还违法,罚的更重。 ...

在手机店上班,如果签也是签劳动合同 ,而不是劳务合同,两者区别很大的

何去何从的人生 发表于 2024-9-17 09:42:16

guohui123 发表于 2024-9-14 13:38
是好坑,其它的不说,我们给工人发工资,我们月休4天,没满一个月的,都是总工资除以26天,在乘以天数, ...

除以26还好一点,还有除以30或者31的,工资更少了.呵呵

何去何从的人生 发表于 2024-9-17 09:45:27

一往而深 发表于 2024-9-14 09:59
法律规定是在一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这点企业不违法。
1900/31这个工资核算有点牵强。 ...

1900/31这个工资核算明显是错误的.正确的应该是1900/21.75*实际上班天数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小地方就是黑啊,怪不得都往大城市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