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8:12:44

Throne 发表于 2023-11-16 14:36
回复写了不先行支付的原因。
《国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从社保中心回复看,先行支付的四种情形你都套不上。

你是社保局的吗?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8:20:35

Throne 发表于 2023-11-16 14:36
回复写了不先行支付的原因。
《国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从社保中心回复看,先行支付的四种情形你都套不上。

你好,领导,请问您的职位是什么?这么清楚?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8:20:48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3-11-16 16:08
对!

你好,领导,请问您的职位是什么?这么清楚?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8:21:55

Throne 发表于 2023-11-16 14:36
回复写了不先行支付的原因。
《国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从社保中心回复看,先行支付的四种情形你都套不上。

要是是你家的人出了事你会这么一概而论吗?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3-11-16 19:05:55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8:20
你好,领导,请问您的职位是什么?这么清楚?

青原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曾长期从事过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我的老师、同学、学生、朋友中,有许多是律师、人事局和社会保险局的领导和职工,以前也经常会交流。所以对此规定很熟悉!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9:59:56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3-11-16 19:05
青原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曾长期从事过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我的老师、同学、学生、朋友中,有许多是律师、人事局和社会保险局的领导和职工,以前也经常会交流。所以对此规定很熟悉!

麻烦你在去学习学习,不是份内的事不要乱评判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3-11-16 21:40:30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9:59
麻烦你在去学习学习,不是份内的事不要乱评判

相关的份内事!

888888and 发表于 2023-11-16 22:31:35

新901455 发表于 2023-11-16 19:59
麻烦你在去学习学习,不是份内的事不要乱评判

人家是好警察,你不认识啊?

神行者 发表于 2023-11-17 08:43:00

我看社保局是依法办事。

飞翔1973 发表于 2023-11-17 08:57:16

不管符不符合条件,反正没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是不作为?
怼别人说“不是份内的事不要乱评判”,那你又何必发帖到这里?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青原区社保局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