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之星星 发表于 2021-9-3 10:43:11

也是个社会人渣!

左岸待花开 发表于 2021-9-3 11:37:56

感觉未成年法就是在保护那些混混,人渣,应当把年龄降到14周岁以下,这样才有震慑力,不然那些世界观颠倒的渣子坏事做尽还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助长了其嚣张气焰

我家住海边 发表于 2021-9-3 11:42:56

没什么好可怜的,建议都抓起来关几年

1大地1 发表于 2021-9-3 16:32:14

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本来,吴某犯罪被判10年,对自己的孩子一惯的坏表现心知肚明的父母,应当借此机会教育孩子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但事实是他们竟然还以所谓正当防卫为名为逆子所犯的罪行开脱!真是不可思义!结果案底翻出,更是臭不可闻!大家还记得孙果果一案吧?这就是孙果果案的翻版!现在看来,安福法院是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安福法院一审判决不仅非常正确,甚至还可以重判也不为过!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1-9-3 19:29:47

庐陵辉哥 发表于 2021-09-02 13:46
操,案都打不出

你不知道打而已,有个标点符号叫分节号。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皮囊 发表于 2021-9-4 01:05:13

从新京报关于此事的报道一路跟下来。我的内心思考从”法的精神”到”正义自在人心”再到”假如我遇到他们”。

欧也 发表于 2021-9-6 09:41:14

这些渣渣的生活过得真充实。

Dxx 发表于 2021-9-7 09:13:19

luckliubin 发表于 2021-9-2 13:27
从案件看不能一概而论!人不能因为犯了错误就终身抓着不放。如果以前他犯了法那么就按他犯法的那个案件来另 ...

如果强奸的是你女儿,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我不想说脏话!

luckliubin 发表于 2021-9-7 12:22:13

Dxx 发表于 2021-09-07 09:13
如果强奸的是你女儿,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我不想说脏话!

不想和你这种思维的人废话!

大果果 发表于 2021-9-7 16:41:54

Dxx 发表于 2021-9-7 09:13
如果强奸的是你女儿,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我不想说脏话!

按二审法院公布的那些事,此人完全就该枪毙,留着就是祸害。
如果只是按这起“反杀”案来看,我觉得就应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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