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吉安英华嘉园书香苑踩过的坑
本帖最后由 好雨知时节 于 2021-3-22 15:02 编辑来讲讲我买房遇到的坑,希望通过我的教训避免更多的朋友在购买房产时上当。同时也向网友支支招这个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年购买了两套英华嘉园书香苑的公寓,该小区坐落于吉州区吉州大道与阳明西路交汇处。因为住的不远,当时经常看到这个广告,想着去售楼部看看,正好销售也是朋友的同学,一来二去介绍下直接就定下来了。现在回过头来看真是太草率了,完全没有深入去了解这个楼盘,没有去了解这个楼盘具体的证件和规划。当时这个项目介绍说是产权50年的公寓楼,可以居民用水用电,部分还通天然气,土地用途是综合。正因为这样,没有去了解综合用地的公寓和商业用地的公寓的区别在哪?(实际上也很难了解相关政策,上网查过确实有50年的公寓)
直到收房办证各种坑开始慢慢浮出水面。2018年7月初开始收房,(其实绿化什么的都还没弄好,交房条件有没有达标当时也没去计较那么多还是收了房),说是一年内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直到2019年6月一直没有办证的消息,开始去询问开发商但一直各种理由推脱,这时候翻开合同去看违约责任才发现合同上居然写着逾期办证违约按0%来赔付(当时真没仔细看合同就签,也是草率了)。妥妥的霸王条款,违约金居然能写0,这样的合同都行,开发商毫无底线。
本来也就算了,谁怪自己没看合同,心里想着能快点办下来就行了。就这样一直拖到2020年12月底,开发商终于通知可以办证了,结果2021年1月初产证下来的那刻,发现居然还有一个更大的坑,我的产证上标注的使用期限居然是2000年01月13日起2040年01月14日止?2016年买的房子,产权起始时间居然是2000年?这是什么情况啊?还有说好的50年呢?就算是2000年开始到2040年也只有40年呀?起始时间往前推了10多年,产权时间50年变40年缩水10年,两项加起来一下少了20多年的产权,这哪个业主接受的了。今年都2021了,只剩下19年产权了。
于是维权就这样开始了,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拿出他们的土地证说是没问题,不是他们的责任,逾期办证也不是他们的责任,皮球踢给政府部门,总之推脱的一干二净。(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条写着,“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吉州大道46号,编号为吉州国用(2009)第Ⅰ-1190号、第Ⅰ-1192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610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综合,土地使用年限50年。”编号为吉州国用(2009)第Ⅰ-1190号的土地证写的终止日期2050年1月14日,但是编号为吉州国用(2009)第Ⅰ-1192号的土地证终止日期写的又是2055年8月1日,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两个土地证,还不一样。)
找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仅仅是答复说公寓属于商业产权只能办40年,是按规定办理;问为什么从2000年开始算?答复是2000年这块土地是出让的,按出让时间开始计算;问为什么2000年出让可以2015年才开工建设,闲置15年不开发?答复已经开发了一期英华嘉园,不算闲置土地。也还是没搞懂难道开发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就可以无限闲置不管吗?还有综合用地的意义在哪里?既然规划是商业为什么批综合用地不直接批商业用地呢?这不是给开发商忽悠消费者递了把刀子吗?
这也没问题,那也没责任,那问题在谁?小老百姓真的不懂,难道要吃下这个哑巴亏?感觉又不甘心,寻求网友支支招,也让更多网友吸取我们的教训,买期房要谨慎,多看多问多了解再做决定。 吉福霸王 发表于 2021-3-20 13:51
楼主,杞人忧天了吧,几百上千个业主,到期了谁动的了你们的房子,谁动你你跟他玩命不就得了
房子应该是动不了,但是肯定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到时候具体补多少谁也不知道,相关政策都还没有落地,所以想要转卖出去基本上市很难的,相当于砸在手上。 笑靥酣睡 发表于 2021-03-20 16:06
本帖最后由 笑靥酣睡 于 2021-3-20 16:08 编辑
房屋使用年限是按拿地时间开始算,公寓就是商业性质呀,买房的时候应该先知道这些常识,这坑踩也踩了,只能够放宽心了
确实是拿地时间算,但是2016年买的,谁会想到这地是2000年拿的,常识一般都是几年就开发了,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公示出来。另外商业用地公寓确实是40年,但是上网查过综合用地的公寓也是50年呀,这个真没办法辨别。所以找开发商理论也是说这个不关他们的事,土地证上写的是50年产权的综合用地,没用欺骗,把责任都推给政府。找政府相关部门又推给开发商。所以搞不懂政府部门为什么批一块综合用地,而不直接批商业用地,这不是给开发商忽悠人递了一把“上方宝剑”吗? 心境197651 发表于 2021-03-20 21:16
吉安买过四次房,维过两次权,发过一次官司,还有一次因为签订合同告到房管局修改合同,还有一套没有交房,吉安买房坑很多,有关部门不监管。鼎盛时代广场地2004年卖的,居然跟我住了十多年的房子是一年卖的。吉安的地居然有十多年不开发,开发商不知赚了多少钱,有没有交土地增值税?
维权达到目的了吗?四套分别是哪里,说说好让我们别入坑。 找法人代表吴小华,竟然看到我们就 跑,跑都跑不赢 ,一句话都不跟我们解释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4.png 自然资源局答复说该局于2005年向吴小华(英华公司)共颁发了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吉州国用(2005)第I-768号、吉州国用(2005)第I-767号,用途为综合用地,面积为14498.68㎡,而购房合同约定的以及售楼部出示的是吉州国用(2009)第I-1190号、吉州国用(2009)第I-1192号,面积为6102㎡。自然资源局说的和开发商公示的哪个才是真实的土地使用证? 大家千万别再买了,我也是坑中人!吉安的房子好多都是坑 公寓有几万个坑,你们非要图便宜去买。如果是住宅,哪怕产权剩十年都没关系,续一下不花钱。商住到期了交的钱就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勺里油古里 发表于 2021-3-20 12:36
公寓有几万个坑,你们非要图便宜去买。如果是住宅,哪怕产权剩十年都没关系,续一下不花钱。商住到期了交的 ...
是啊 入了坑,维权到心酸 这位兄弟,这房价当时比周边的还要高哦! 确实是太坑了,开发商把责任推给政府,政府部门推给开发商,最后吃亏受害都是我们老百姓,官员互相勾结,连道理都没得地方说,希望有关部门能为老百姓讨回公道。 确实是太坑了,开发商把责任推给政府,政府部门推给开发商,最后吃亏受害都是我们老百姓,官员互相勾结,连道理都没得地方说,希望有关部门能为老百姓讨回公道。 责任在更房的人,答复完毕 合同的写的土地证有两本一本4000多平米,一本2000多平米。办证的宗地图居然是14000多平米。 也不知道为什么说土地出让是2000年,但是土地证确实是2009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