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崽崽 发表于 2020-6-7 22:28:02

怪事!吉安泰和县两人同桌宵夜散席后醉酒驾车回家,结果在路上竟撞到一起

      同桌吃夜宵频频举杯把酒言欢,散席后醉酒驾车各自回家凑巧的是路上竟然撞在一起,结果可想而知……

事发现场图片▼

      吉安市泰和县城的杨某、肖某本互不相识。5月25日晚,俩人在不同的朋友相约下,来到县城某夜宵店,坐在了同一桌。酒桌上俩人相互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喝完白的换啤的,好不热闹,一直喝到第二日凌晨才意犹未尽地散场。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肖某与杨某此时已经酒精上脑早就将这句话置之脑后。散席后,杨某独自一人开上自己的小轿车,肖某被朋友送到某酒楼后也骑上自己的小电驴搭上朋友林某,一车一电驴双方都酒后驾车,晃晃悠悠上路各回各家。

      行驶到澄江大道烟草公司路段时,肖某骑着小电驴鬼使神差般左拐进入对向车道,与杨某驾驶由东向西行驶的赣D936**牌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肖某与林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后,杨某竟然以为自己是不小心撞到路边花坛上,未作任何停留,速度不减,直接离开。到家发现轿车前大灯与左后视镜被撞坏才意识到出了交通事故。而肖某更是酒后断片,民警讯问他时,他竟称就是他一人骑的电动车,不知道他后座还搭载了朋友林某。



      后经吉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肖某与林杰(都未佩戴安全头盔)均有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林某更有骨折。肖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60.55mg/100mL,杨某更是高达204.87mg/100mL。双双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处罚。

交警提醒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生命只有一次骑行二轮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当发生意外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综合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钻孔哥 发表于 2020-6-7 22:46:13

这个该怎么判?双方都是醉酒驾驶。

flash125 发表于 2020-6-8 05:59:30

林某边喝多了吧

儒林内砖 发表于 2020-6-8 13:12:19

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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