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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怪事!吉安泰和县两人同桌宵夜散席后醉酒驾车回家,结果在路上竟撞到一起

洋洋崽崽 发表于 2020-6-7 22: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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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桌吃夜宵频频举杯把酒言欢,散席后醉酒驾车各自回家凑巧的是路上竟然撞在一起,结果可想而知……

事发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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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泰和县城的杨某、肖某本互不相识。5月25日晚,俩人在不同的朋友相约下,来到县城某夜宵店,坐在了同一桌。酒桌上俩人相互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喝完白的换啤的,好不热闹,一直喝到第二日凌晨才意犹未尽地散场。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肖某与杨某此时已经酒精上脑早就将这句话置之脑后。散席后,杨某独自一人开上自己的小轿车,肖某被朋友送到某酒楼后也骑上自己的小电驴搭上朋友林某,一车一电驴双方都酒后驾车,晃晃悠悠上路各回各家。

      行驶到澄江大道烟草公司路段时,肖某骑着小电驴鬼使神差般左拐进入对向车道,与杨某驾驶由东向西行驶的赣D936**牌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肖某与林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后,杨某竟然以为自己是不小心撞到路边花坛上,未作任何停留,速度不减,直接离开。到家发现轿车前大灯与左后视镜被撞坏才意识到出了交通事故。而肖某更是酒后断片,民警讯问他时,他竟称就是他一人骑的电动车,不知道他后座还搭载了朋友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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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经吉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肖某与林杰(都未佩戴安全头盔)均有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林某更有骨折。肖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60.55mg/100mL,杨某更是高达204.87mg/100mL。双双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处罚。

交警提醒

安全出行
文明相伴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生命只有一次
骑行二轮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当发生意外时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
减震的保护作用
防止85%的头部受伤
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综合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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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3)
钻孔哥 来自: 江西
这个该怎么判?双方都是醉酒驾驶。
2020-6-7 22:46:13 来自手机
回复 0
flash125 来自: 江西南昌
林某边喝多了吧
2020-6-8 05:59:30 来自手机
回复 0
儒林内砖 来自: 江西吉安
2020-6-8 13:12:1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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