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一位“逆行者”在街头引发众怒
“逆行者”这三个字一直是我们对英雄的称呼因为我们的医护人员真正的做到了逆行,迎难而上这三个字一直代表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可是就在今天这三个字不再是英雄的称呼而是我们对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则的一种斥责在我们身边不遵守交规的现象比比皆是私家车和出租车有驾驶证分数制约不遵守交规现象比较少见而行人和外卖相比较就自由很多闯红灯、逆行的不在少数
在交警镜头下的“逆行者”们每天都会有小编觉得这样的逆行者必须要严惩不贷现在的事故那都是瞬间迸发的可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现在我们大街上不遵守交规的行为真的太多了尤其是信号灯附近仨一伙,俩一串的攒够一批人就过马路根本不管前面到底什么灯
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是给大家添麻烦你一走那所有的车都得停下而你过去了好不容易等到路灯的司机们可能又要等一个灯了你的便利都建立在大家的无奈上
总有人拿交通安全当小事大家要明白规则都有它存在的必然理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淡薄的交通安全意识往往是引起悲剧的起因……
从今天起从看到这篇文章起小编希望大家跟我一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下面有一个行人遵守交规指南大家一起朗读并熟记一下
遵守交规的指南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行人及非机动车是我们交通行驶中的弱势群体所以我们现在也都是以安全第一为主来“礼让行人”!可是小编奉也劝行人及非机动车们可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哦!
我们的法律法规可是铁面无情!众生平等哦大家以后一定要乖一点!看下面这个小条例大家就都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通安全无小事我们大家切莫高估自己的实力来源:永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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