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吉安人 发表于 2020-5-11 22:01:49

法院审理查明,“南澳公馆”小区的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中没有在小区住宅底层设置院落围墙,——规划才有法律效率,应该以规划为准,上诉必须上诉

20191225 发表于 2020-5-11 22:20:42

梁暖佳 发表于 2020-05-11 21:56
是不是以后一楼都可以围院子了?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20191225 发表于 2020-5-11 22:24:42

深圳吉安人 发表于 2020-05-11 22:01
法院审理查明,“南澳公馆”小区的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中没有在小区住宅底层设置院落围墙,——规划才有法律效率,应该以规划为准,上诉必须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南澳公馆”小区的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中没有在小区住宅底层设置院落围墙,但小区一楼因有建筑夹层而只能在阳台处设置入户门;而南澳公馆景观总平面图、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绿化竣工图中均载有围院图标;小区售楼处展示的沙盘中亦有围院的标识。
         以上才是法院查明的事实,不能断章取义。三撤之诉的救济程序是是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不叫上诉。

小时候6666 发表于 2020-5-11 22:46:08

20191225 发表于 2020-05-11 22:24
法院审理查明,“南澳公馆”小区的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中没有在小区住宅底层设置院落围墙,但小区一楼因有建筑夹层而只能在阳台处设置入户门;而南澳公馆景观总平面图、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绿化竣工图中均载有围院图标;小区售楼处展示的沙盘中亦有围院的标识。
         以上才是法院查明的事实,不能断章取义。三撤之诉的救济程序是是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不叫上诉。

可以继续

20191225 发表于 2020-5-11 23:11:54

小时候6666 发表于 2020-05-11 22:46
可以继续

把诉状和驳回裁定发给我看了再继续,光看这上面的内容容易发生判断偏差。

爱上吉安 发表于 2020-5-11 23:21:56

maohaokun 发表于 2020-05-11 21:06
二楼为啥不准?眼红么

占用你的公摊面积,损害你的利益,你愿意?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5-12 01:32:19

简单科普一下第三人之诉的意思:A和B打官司,然后法院判决或出了调解书,然后发现这个调解书的内容损害了第三方C的利益,然后C请求法院自打耳光撤销法院之前的判决。
因为没有看到完整的调解书内容和驳回裁定书,信息量有限。这个驳回书第一点认可了第三方C作为起诉主体的合法性第二点第三点已经指明了切入方向,即法院认可了开发商提供的某些图纸的效力,那么第三方必须找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比如建设规划程序审批等推翻开发商私自更改后的图纸效力,宣布建设围院的图纸为非法无效,从而推翻法院的判罚依据,同时指出开发商和底层业主存在利益捆绑(底层业主高价购房,开发商赠送公共绿化做院子,)甚至串通恶意诉讼骗取法院做出对双方有利的判决。第三条法院认为围院子对二楼以上住户无实质影响我更是认为于法无据,法官主观性太强过于武断,如果(我是说如果)能证明院子是占用公共绿化,那么明显就无法分割,明显侵害第三方的民事权益(非专业人士具体法律条款不熟)。

大大514 发表于 2020-5-12 06:52:56

规划里没有一楼的院子,但是沙盘和合同里都有,法院判的没有错。规划部门应该重罚开发商。板子不能打在一楼的业主身上,一楼业主是无辜的。

钻孔叔 发表于 2020-5-12 07:03:37

康居外滩一楼的院子不知道怎么处理的

浩浩哥哥 发表于 2020-5-12 07:49:13

maohaokun 发表于 2020-05-11 21:06
二楼为啥不准?眼红么

你这是没住过二楼,如果你住过二楼,然后一楼围院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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