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 吉安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双十一”临近,正是网络购物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网络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络购物高峰时段科学理性消费,11月8日,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往年“双十一”促销活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商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商铺,注重商铺信誉和商品质量,了解营销规则,慎重预付定金,倡导品质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要虚报特价揽客,不要发布虚假广告,不要实施有价无货欺诈行为。同时,商品是否完好,有相关法律可以依循,并不由商家单方面确定,而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由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协商解决。此外,消费者所获得的赠品,和商品一样享有“三包”服务的权利,商家要对赠品“三包”服务负责。
“双十一”期间,各类商家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要打消贪便宜的念头。如果商品标价与实体店标价相差太大时,要小心谨慎。对预售商品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通常情况下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支付时,要求平台提供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谨慎选择“预付定金”的消费方式,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不要随意下单。此外,消费者如果碰到电商超售问题,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电商做出合理赔偿。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要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要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要妥善保留好交易凭证,要依法维权,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电话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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