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遴选确定午餐配餐公司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规定,依照2024年8月27日关于《青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午餐集中配餐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和遴选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XZX-2024-JA56)的要求,遴选出江西宏儒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速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吉安市中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吉安市五膳丰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配餐公司为我区学校服务。2024年8月30日,我局分别与上述四家公司签订了配餐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一年一签。
2024年9月开始,我区学校将从江西宏儒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速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吉安市中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吉安市五膳丰膳食管理有限公司这四家公司中公开遴选出一家为本校服务。学校公开遴选流程:参观考查。学校组织本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员(2-3人)和家长代表(8-12人),分别对四家校外供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打分。考察结束后,学校召集考察人员和四家校外供餐公司代表,根据现场考察情况依据《餐饮配送评分细则》(见附件)进行打分(四家校外供餐公司代表不参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最后学校应选择平均分得分高的校外供餐公司为本校服务。合同签订。选定校外供餐公司后,学校应当与供餐公司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一式三份(学校、教体局、市监局各一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特此公告!
青原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