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今年在哪上学? 小区所属学区是哪些学校? 正在焦急等待的家长们 学区划片最新消息出来了!
日前 吉安市吉安县教体局印发 《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 对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招生方式等内容 进行最新明确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现将《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广泛宣传,并严格执行。县教体局2023年5月6日印发的《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吉县教体发〔2023]5号)同时废止。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吉安县城区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图
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
为规范我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与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入学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考试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名义招生。
(三)坚持不让一人失学辍学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返尽返”,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并重点关注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防止学生失学学对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各校不得拒收;对重度残疾儿童,乡镇由中心小学在特教学校指导管理下送教,县城由特教学校送教。县特教学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健全阳光招生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公开、公平
二、学区划分
(一)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乡镇小学学区由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并在当地公布。
(二)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下列学区指涉及道路同时框定的范围。
1.城关一小: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北。敦厚镇瑶前村委会。
2.海尔希望小学:富川路以东、君山大道以北、东昌路以南兴华路以西、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延伸至吉安大道)以南、吉安大道以西。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3.实验小学:富川路以西、君山大道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东。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4.庐陵学校小学部: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吉州路以南、园前路以西、清怡路以南、吉安大道以西。瑶池村委会易家村、古泽洲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敦厚村委会下底村。
5.天祥小学: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东、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延伸至吉安大道)以北、吉安大道以西(含碧桂园小区)。厚镇马甫村委会江背村、南坑村及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6.君山小学: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西、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敦厚镇社前、金家村委会。
7.湖滨小学: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连山村委会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8.城北小学:吉州路以北、园前路以东、清怡路以北、富川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瑶池村委会匡家村、陈家河村肖家河村、沅前村、樟溪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马甫村委会谢家村、官塘村、汀家洲村,禾埠村委会。
9.文山学校: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君山大道以北、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马甫村委会江背村、南坑村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10.城北中学:富川路以西、庐陵大道以北。敦厚镇敦厚、瑶前、罗家村委会和原厚丰村
11.城关中学: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君山大道以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敦厚镇金家、社前、对门、嵊上、店下、竹山、乌石、南街、仓田、下岭、廖家村委会,敦厚镇高塘街道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12.庐陵学校初中部: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吉州路以南、园前路以西、清怡路以南、吉安大道以西。瑶池村委会易家村、古泽洲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敦厚村委会下底村。
13.城北二中:吉州路以北、园前路以东、清怡路以北、富川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瑶池村委会匡家村、陈家河村、肖家河村、沅前村、樟溪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马甫村委会谢家村、官塘村、汀家洲村,禾埠村委会。
14.湖滨中学: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吉安大道以西。敦厚镇连山村委会和本学区内敦厚镇厚丰村户籍居民安置点。
15.至善中学: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曙光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
三、学生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
第一类:敦厚户籍、教育优待、外商和工作类
1.敦厚镇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挂靠户籍满3周年[秋学期截至8月底,春学期截至2月底〕,与父母一方挂靠他人名下或单独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除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商品住房或自置房屋按房产地址(县城棚改户按拆迁房、安置房或过渡房地址),无房产按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不动产证(无不动产证提供相关部门网签购房备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廉租房、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证件,自建房但无房产证提供建房审批证,棚改户提供县棚改办盖章的拆迁安置证明)。无商品住房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近两个月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无商品住房证明原件。
2.敦厚镇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挂靠户籍满3周年(秋学期截至8月底,春学期截至2月底】,与父母一方挂靠他人名下或单独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除外),可按本办法“学区划分”或村委会与政府签订的入学协议入县城相应学校就读。本办法“学区划分”未提到的敦厚镇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入敦厚中心小学或高塘小学就读。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厚丰村安置点户籍村民子女出具厚丰村委会盖章的安置房证明。有入学协议提供村委会与县政府或敦厚镇政府签订的入学协议。
3.符合入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优待类(见附件1)
4.在吉安县投资办实业(县商务局认定为准)的外商人员适龄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外商证(县商务局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居住证明
5.在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县城公立医院政府招聘的备案制医务人员)适龄子女,可按其单位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编制证(无编制证提供单位盖章的编制名册)和近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凭证。
第二类:房产类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商品住房或自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房产地址(县城棚改户按拆迁房、安置房或过渡房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2.学生本人、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本户口簿且父母在县城无商品住房,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县城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3.在县城有商品住房或自置房屋的多孩家庭,因学区调整导致兄弟姐妹在县城不同学校就读的,可在调整前后两个学区选择同校就读: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不动产证(无不动产证提供相关部门网签购房备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廉租房、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证件,自建房但无房产证提供建房审批证,棚改户提供县棚改办盖章的拆迁安置证明)。第二类第2点还要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近两个月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无商品住房证明原件,第二类第3点还要提供申请入学孩子的兄弟姐妹学籍表(就读学校盖章)
第三类:外市随迁类
在县城有合法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到公安部门办理了有效居住证的吉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小学在城北小学、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天祥小学、庐陵学校小学部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北二中、城关中学、湖滨中学、庐陵学校初中部选择入学。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办理)、就业证明(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和有效住所证明
第四类:经商务工类
1.在县城实际经商(指实体店)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开始时间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或在县城工业园区企业(指工业园起步区〔含立讯、立景〕、工业园西区、县物流园,不含凤凰园区、井开区)和县城行政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的非敦厚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小学在城北小学、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天祥小学、庐陵学校小学部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北二中、城关中学、湖滨中学、庐陵学校初中部选择入学。
2.在县城个体工商户务工或在县城从事快递、水电安装、装修、建筑、搬运等零散务工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的非敦厚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小学入城北小学,初中入城北二中。
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第四类第1点经商还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店面正面照(招牌与营业执照店名一致),务工还要提供企业(用工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等有效证明)和劳动合同(工业园企业务工由企业和吉安高新区管委会盖章,县物流园企业务工由企业和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中心盖章,非园区企业务工提供企业盖章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务工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第四类第2点还要提供个体户盖章务工证明、个体户营业执照和用工方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零散务工提供务工证明、租房证明、近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务工满6个月的材料。
上述四类入学条件中的商品住房或自置房屋包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不含商铺、柴火间、车库和小产权房。
上述四类入学材料由家长网上报名时手机拍照上传。
四、学生转学
(一)转学条件
1.义务教育转学。申请转入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按照本办法“学区划分”和“学生入学条件”规定执行,鼓励大校额学校学生转到非大校额学校,无学位学校不接收学生转入。
2.普通高中转学。普通高中转学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2]8号)执行,实行“同城不转、学校对等”原则,即县城内高中互不转学、民办转民办、公办转公办、重点转重点。民办高中和公办高中不相互转学。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位学校:(1)吉安县户籍学生;(2)父母一方为吉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江西省户籍学生;(3)学生父母一方为庐陵英才;(4)父母一方在县城有房产、经商或务工的江西省户籍学生。
(二)转学时间
除不可抗力导致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变化外,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春季不接收学生转入,每年秋季转学办理时间与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乡镇学校和普通高中每学期开学前10个工作日、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和休学期间不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三)转学流程
1.义务教育转学
(1)转入县城公办学校(含县城学校间转学)。学生家长手机登录“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提交材料→县教体局和学校审核→学校通知审核通过学生填写《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1份),与学籍表一并交转入学校即可报名入学,纸质与学籍系统转学由转入学校办理。
(2)转入本县乡镇学校。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房产、务工等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学籍表→转入学校向符合条件学生开出《吉安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
(3)转入本县民办学校。转入学校开出《吉安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2份),收集学籍表和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办理→县教体局学籍管理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学校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
2.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家长持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学籍表到转入学校申请,符合条件开出《吉安县普通高中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2份)→家长持转学证明和《转入登记表》到县教体局审核→学生家长将2份《转入登记表》交转入学校→学校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将所有《转入登记表》交一份至县教体局,并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
五、学校招生方式
(一)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报名时间,并在当地公布,由家长直接到校报名。敦厚镇小学在满足敦厚镇农村户籍生源就读且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招收在县城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报名时间、条件与方式由敦厚中心小学制订并公布。
(二)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小升初报名与其他年级接收学生转入申请同步进行。审核通过的第一、二类学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再录取审核通过的第三、四类,如剩余学位数不足则摇号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原则上应服从调剂。学生家长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不得同时多校报名,不得报不符合条件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材料报名。操作流程如下(具体以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当年招生报名公告为准):
1.报名。符合县城公办小学一年级、县城公办初中七年级入学条件和县城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在报名公告规定时间内用手机登录“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提交材料。
2.审核。县教体局组织人员对经商务工类实地核实,并根据系统匹配、实地核实情况对网上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摇号。相关学校对审核通过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第三四类学生摇号录取。
4.补报。对逾期未报或因招生名额限制未入学而愿意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进行补报。
5.录取。审核结束后,“吉安县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将成功录取信息以手机短信通知家长,县教体局将成功录取名单发学校备案。录取学校通知已录取转入学生填写《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1份),与学籍表交转入学校审核盖章,由学籍管理员于9月15日前到县教体局办理纸质审核。
6.上课。8月30日至31日学生到校报名确认,9月1日上课。
六、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适用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转学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中职学生转学按省市中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当年中招政策执行。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下发的有关学生入学和转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中的“县城”指吉安县城区,不含凤凰园区和井开区。
(四)本办法由吉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教育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2.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
教育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1.吉安县户籍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和1-6 级残疾军人,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两次三等功及一次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吉安县户籍的退役军人子女,按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
2.军人因工作调动、退伍转业等,其子女按军人工作单位所在学区入学。
3.驻吉安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按实际居住地或部队所在学区入学。
1-3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军人证件、有效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第1点还要提供部队立功证明(有立功的提供),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就读的,还要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及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和1-6级残疾军人提供相关证明。第2点还要提供相关部门工作调动或退伍转业安置证明。第3点还要提供驻吉安县部队出具的证明。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千警子女,按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5.吉安县正式招聘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
6.符合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庐陵英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教办字〔2018]260号)文件规定的庐陵英才E类及以上的人才子女,以及符合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吉安县关于推行招商引才大使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吉县办字〔2024]2号)文件规定的招商引才大使子女,可在吉安县范围自主选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4-6入学材料:学生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第4点还要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名册),第5点还要提供消防救援主管部门证明、单位缴交的近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第6点还要提供有效的庐陵英才卡(招商引才大使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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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吉安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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