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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别再干了!吉安多名男子协助诈骗团伙取款被刑拘

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4-4-2 11: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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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吉安市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接到上级线索称
辖区有3人银行账户资金异常
收款、取现、汇款时间
间隔短、操作频繁
疑似非法转移涉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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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这一线索后
民警立即深入展开调查
发现有3名可疑男子经常出入银行取款
取完便在偏僻路段
将钱款交给另一名男子

经缜密侦查
民警查实3名取款男子
分别为辖区严某、刘某、李某
收款男子为胡某
并初步掌握该团伙活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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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缴获的14张涉案银行卡

3月26日15时许
刑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
瞅准时机、精准出击
先后将胡某等4人抓获归案
并现场缴获银行卡1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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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在审讯室接受民警询问

到案后
胡某、严某、刘某、李某
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胡某供述
今年2月份
其通过某聊天软件
认识一诈骗“上线”
了解到从事“取款手”
非法获利的具体操作方法

“上线”要求胡某提供银行卡
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并到线下银行取款
随后其会从取款金额中
抽取12%提成
作为胡某的报酬

胡某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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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害怕取款时
会被银行监控记录下来
从而被警方抓获
便想将该工作“分配”给
平时一起吃喝玩乐的“好友”
严某、刘某、李某

让该三人帮自己取款
并承诺每次操作完成后
会支付每人取款金额5%的报酬


严某等3人听后
虽然有犹豫
但是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
仍按“包工头”胡某的指示
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
用来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并在发现银行卡上有钱款转入时
立即前往银行将钱款取出
交给胡某

截至目前
胡某等4人的涉案资金流水
高达20余万元
其中
胡某非法获利14500元
其他三人非法获利
2000元至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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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严某、刘某、李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
胡某、严某、刘某、李某
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只是帮人取个钱
怎么还犯了法呢?
什么是取款手呢?


所谓的“取款手”
又被诈骗集团称为“车手”“马仔”
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专门负责实施取款
转移赃款的中间人
帮助诈骗团伙达到赃款洗白的目的
并从中赚取佣金

警方提示

电信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这种“职业取款”行为,从被害人的钱款被诈骗,汇入相应账户,到钱款的转移,贯穿电信诈骗犯罪的全过程。因此,“职业取款”行为实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是警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珍惜个人账户,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更不能沦为“取款手”“车手”,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综合新干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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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
都是一帮拿自己的卡或则别人名字登记的卡,最后取款的“脚”!

得手了钱分得不多,逮住了罪过可不小!
2024-4-2 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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