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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业务办理须知

我爱大吉安 发表于 2023-6-21 20: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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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业务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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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就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业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档案接收业务办理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一)就业单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就业单位办理档案接收。
       (二)就业单位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市属企业在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县(市、区)企业在所在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
       (三)就业地在吉安市外,且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由毕业高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转递至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
       (通信地址等信息见下表)

02
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03
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微信截图_20230621195544.png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1日



来源:吉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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