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批准,吉州区纪委区监委对第五届吉州区委候补委员、吉州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诚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所顾忌,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安排;组织观念淡薄,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擅权妄为,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长期不还;庸懒无为,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漠然处之;怠政失职,对民生项目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趣低俗,纵情声色犬马;贪婪无度,甘于被“围猎”,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吉州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诚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吉安市吉州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王诚简历
王诚,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江西泰和人,在职大学学历,2000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10月至2007年6月,吉州区司法局科员;
2007年6月至2012年4月,吉州区司法局北门司法所所长;
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吉州区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吉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吉州区古南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提名人选;
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吉州区古南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9年1月至2023年3月,吉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3月,被免去吉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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