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厘清城乡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市管县体制下,由于市的领导地位,其工作重心势必主要围绕中心城市建设与管理,重城轻乡不可避免。乡村振兴意味着将发展农村经济置于优先地位,这无疑对县和乡镇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强化县的作用,建立“以县为主”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意义重大。对于市、县来说,省直管县改革意味着双重解放,城乡各自在特定的区域内实施有效管理,着力解决各自面临的不同问题。市级政府可以抽出更多精力发展和治理城区,而县则可以获得更大的自主权,从而更好地致力于发展乡村。
市管县体制虽然对促进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市卡县、市压县、市吃县”等现象,使得城乡之间资源分配不均,差距进一步拉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省直管县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意义。为此,除了进一步推进财政和部分行政审批权的改革外,还应重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促进县域城镇化发展。首先,做好县域发展规划。在规划县城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时,既要因地制宜,又要顺应国家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要结合当地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使县城真正发挥在乡村振兴和县域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龙头作用。争取在10-20年内,将一些重点县城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中等城市。其次,依托乡村小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着力发掘乡村优美环境、人文风俗、特色资源等方面独有或不可替代的潜质和优势,把小镇融合到乡村中,推动村镇化。最后,做好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要结合省直管县改革,把一些适合于在县域发展的产业放在县城园区或中心镇,从而促进农村人口就近向城镇集聚,就地就近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同时规避县域城镇化过程中的“空心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