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17时23分许,吉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吉州区樟山镇工业园和谐驾校路段,发生了一起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伤者较重,有生命危险。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地上有一滩血迹和一堆散落物。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肇事车辆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给案件的侦破追查工作带来了难度。
民警勘查现场时
发现电动车的后尾箱
有明显撞击痕迹
断定是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展开分组调查
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
并调查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
有目击者看到在事发现场
有一辆渣土车司机下车查看后离开了
民警立即对过往渣土车进行逐一排查
发现一渣土车驾驶员神色慌张
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当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发现该车右侧车身有明显的刮破痕迹
民警立即联系司法鉴定中心
对该车刮破痕迹与电动车进行痕迹鉴定
经鉴定,该车正是刮碰二轮车后逃逸的渣土车,从事故发生至找到肇事车辆及驾驶员,整个过程距发案不到1小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3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切不可肇事逃逸
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
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来源:吉州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