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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已处理)该管管了!青原区富水路,这几个开店的老板,天天霸占公共车位

Niceboy 来自: 中国
为青原交警点赞!
2022-3-7 13:03:4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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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小市民 来自: 江西南昌
霸占公共资源
2022-3-7 15: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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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勇 来自: 江西
青原区康居外滩的西门南侧某娱乐会所也会占据较远的公共停车位。保安说是他们画的停车线。
2022-3-7 16: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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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 来自: 中国

上江界农业银行停车场,包括滨江首府北门边上夜未央的停车场入口装了栏杆,不是公共车位吗?怎么还要装栏杆?如果不是公家装的,私人店铺有权利装吗?
2022-3-7 17:51:3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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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吉安 来自: 中国
感觉就像占山为王一样
2022-3-7 18:05:1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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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歌 来自: 江西
各有各的苦,开店的门口停不了车没法做生意,开车的无车位停车会罚款!商业街不能做在居民区就会好些!
2022-3-7 19:23:0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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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木工 来自: 中国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2-03-06 11:16
收缴锥筒,教育店主,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处罚找不到法律条款,没办法处罚。

鸿翔江誉门口也是天天好几部三轮车占车位,也不见有人管,对没停到停车位的车子抄牌倒经常来抄!
2022-3-7 21:57:3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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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213 来自: 福建厦门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2-3-6 11:16
收缴锥筒,教育店主,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处罚找不到法律条款,没办法处罚。

山东省有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办法规定,对违法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元罚款。
2022-3-8 18: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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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213 来自: 福建厦门
SEA213 发表于 2022-3-8 18:54
山东省有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办法规定,对违法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 ...

不能有效解除,店主可能会存在损坏停放车辆且无从维权。
2022-3-8 18: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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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早 来自: 中国
SEA213 发表于 2022-03-08 18:54
山东省有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办法规定,对违法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对江西无法律效力。
2022-3-8 18:56:4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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