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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新干:违法电鱼还袭警 男子获刑六个月

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1-10-16 21: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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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新干法院远程视频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袭警罪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以来,新干县审结的首案。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7日上午,新干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彭某成带领辅警程某新在巡逻时,发现被告人刘某骑行的摩托车上搭载两根电鱼使用的竹竿,有违法电鱼的嫌疑,遂拦下刘某准备对其进行盘查。然而,刘某拒绝配合并准备骑车离开,彭某成便将两根电鱼竿控制在手中,被告人刘某随即要求归还电鱼竿并试图抢回电鱼竿。彭某成见状对被告人刘某予以口头警告,刘某不听劝阻并与彭某成发生拉扯扭打,一起摔倒在地,倒地后刘某仍用脚踢踹彭某成、程某新的腹部、腿部,随后程某新使用警械将刘某制服。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踢打民警彭某成等人,该行为属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但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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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言 来自: 江西吉安
电鱼者都是做断子绝孙的事!
2021-10-16 2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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