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了自身利益,他,为了寻求刺激,他俩走到了一块,然后就被民警当场抓获......9月6日22时许,吉安市泰和县澄江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在某娱乐场所一房间内有一男一女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随后民警将二人带回所里调查。
经询问,彭某和应某如实交代了各自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目前彭某、应某已被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及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家庭和睦
大家在生活中要做一名合法公民
切莫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