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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最新!2021年秋季吉安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有调整,另附学区划分图

知吉安 发表于 2021-8-10 22: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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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教体局已发布
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
最新修订版
有哪些注意事项?
(附学区划分详细示意图)

一、新生入学
       (一)入学年龄
       1.幼儿园新生报名原则上为3至5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但有条件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适当放宽。
       2.全县各级各类小学(含民办学校)和井开区范围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建籍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的规定。
       (二)入学原则
       1.幼儿入园由家长自愿选择就读幼儿园。但根据2012年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军级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公办幼儿园。
       2.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中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执行。县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乡镇公办小学由中心小学制定本乡镇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在当地公示。凤凰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凤凰中小学就读。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由各幼儿园参照同区域小学开学时间自定,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执行。
       2.全县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8月26日至27日,原定于8月17日至19日的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调整到8月26日至28日。各小学应于8月初在校门口张贴新生报名公告。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由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相应小学审核报名,进县城园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由企业派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开具的介绍信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收集员工子女入学证明材料统一到相应小学审核报名。每年秋季开学前,学校要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门口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按规定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建籍。

二、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中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属吉安县县城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初中就读,学区(涉及道路同时框定的范围)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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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学学区
       1.城关一小学区
       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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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尔希望小学学区
       富川路以东、君山大道以北、东昌路以南、兴华路以西、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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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实验小学学区
       富川路以西、君山大道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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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庐陵学校小学部学区
       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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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天祥小学学区
       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东、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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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君山小学学区
       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西、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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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湖滨小学学区
       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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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初中学区
       1.文山学校学区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
       2.城北中学学区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
       3.城关中学学区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
       4.庐陵学校初中部学区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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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城七类人员入学条件
       (一)学生本人为县城居民户口(挂靠户口须满3周年,子女与父母一方同时挂靠或挂靠在祖父母名下的除外),且学生父母在县城购买或自置房屋(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凭户口簿、父母的商品住房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原始发票,廉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廉租房证件,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租赁合同),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商铺、车库、柴火间和小产权房不作为就近入学划片依据。
       (二)学生本人为县城居民户口(挂靠户口须满3周年,子女与父母一方同时挂靠或挂靠在祖父母名下的除外),但父母在县城无固定房产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无房产证明,按户籍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否则不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三)学生本人为吉安县城以外居民户口,但其父母在县城购置商品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但商铺、柴火间、车库和小产权房除外)并实际入住的,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因开发商违规原因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廉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廉租房证件,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租赁合同)、近期水电气中一项缴费凭证,房产位于庐陵大道以北的,小学、初中均入庐陵学校就读,位于庐陵大道以南、富川路以东、君山大道以北的,小学入天祥小学,初中入文山学校就读,位于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的,小学入湖滨小学、初中入城关中学,位于庐陵大道以南、富川路以西、君山大道以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的,小学入君山小学,初中入城关中学就读。
       (四)学生父母在吉安县投资办实业,其子女入学凭户口簿、外商证(商务局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五)学生父母在吉安县县城经商满1年(春学期截至当年3月底,秋学期截至当年9月底,开始时间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凭户口簿、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从事食品、药品、烟草等行业的可提供有效的食品、药品等行业经营许可证)、自己店面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租赁店面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缴交银行回执原件),经商地址位于庐陵大道以北的,小学、初中均入庐陵学校就读,位于庐陵大道以南、富川路以东、君山大道以北的,小学入天祥小学,初中入庐陵学校就读,位于庐陵大道以南、富川路以西、君山大道以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的小学入君山小学,初中入城关中学就读,位于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的,小学入湖滨小学,初中入庐陵学校。
       (六)敦厚镇、横江镇、凤凰镇、永和镇户籍以外的学生父母一方离开农村进县城工业园区(不含凤凰工业园)企业务工满1年及以上的,凭户口簿、企业和吉安高新区管委会盖章的《吉安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申请表》、正式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员工连续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属县城老工业园区的,小学入湖滨小学,初中入庐陵学校就读;属县城工业园西区的,小学入君山小学,初中入城关中学或庐陵学校就读。但在县物流园务工人员的子女,小学就近入敦厚高塘小学就读,初中入城关中学、庐陵学校等学位相对充裕的学校就读。
       (七)敦厚镇、横江镇、凤凰镇、永和镇户籍以外的人员在吉安县城非园区企业务工满1年及以上,凭户口簿、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员工连续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原始凭证等材料,小学入敦厚中心小学、敦厚高塘小学就读,初中入庐陵学校、城关中学等学位相对充裕的学校就读。

四、敦厚镇农村居民子女安排
       (一)小学
       瑶前村委的适龄儿童可入城关一小就读;社前、金家村委的适龄儿童可入君山小学就读;马甫村委位于庐陵大道以南的江背村、南坑村等自然村的适龄儿童可入天祥小学就读;连山村委的适龄儿童可入湖滨小学就读;马甫村委位于庐陵大道以北的的汀家洲村、谢家村、官塘村等自然村和瑶池村委的适龄儿童可入庐陵学校小学部就读;禾埠村委的适龄儿童在禾埠小学完成小学一至四年级后可入庐陵学校小学部就读五六年级。厚丰村委的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就近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敦厚镇其他农村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原则上在本镇范围内小学就近入学,如因政府征地拆迁,与县、乡镇政府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就读学校的,可按协议入确定的学校就读。
       (二)初中
       马甫村委位于庐陵大道以北的汀家洲村、谢家村、官塘村等自然村和禾埠村委、瑶池村委的适龄少年入庐陵学校初中部就读;马甫村委位于庐陵大道以南的江背村、南坑村等自然村的适龄少年入文山学校就读;连山村委的适龄少年入文山学校就读;敦厚、罗家、瑶前村委的适龄少年入城北中学就读;金家、社前、对门、嵊上、店下、竹山、乌石、南街、仓田、下岭、廖家村委及高塘社区的适龄少年入城关中学就读;厚丰村委的适龄少年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如因政府征地拆迁,与县、乡镇政府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就读学校的,可按相关协议入确定的学校就读。

五、军人等特殊子女安排
       1.军人因工作调动、退伍转业等,其子女需入学的,凭户口簿、军人证件和退伍转业安置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原始凭证或安置文件等),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指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地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2.吉安县户籍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乡镇户籍的在乡镇选择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县城户籍的在县城选择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驻吉安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可在县城就近入学。
       4.吉安县正式招聘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入学凭主管部门证明、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入学位有充裕的学校就读。
       5.符合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庐陵英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教办字〔2018〕260号)和吉安县委《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县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吉县发〔2019〕1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按“庐陵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相关规定执行。
       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须优待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学生转学
       (一)转学办理原则
       1.从2021年秋季起,原则上每年春季学期不办理转学(但学生本人户籍在吉安县城区或符合本办法“四”“五”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不受此限制),但如果当年县城中小学校有空余学位,那么符合本办法“三”规定的就读条件的学生方可按程序申请转入县城学校。
       2.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二)转学办理流程
       1.义务教育学校转学
       (1)转入本县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件、务工或经商等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转入学校核验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出《江西省吉安县乡镇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完整填写信息,校长、核验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对《转入就学登记表》和入学关键证明材料拍照备查,在电子学籍系统上传《转入就学登记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
       (2)转入本县城区学校(含城区学校间转学)。学生家长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向转入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转入学校核验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出《江西省吉安县城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一式2份,完整填写信息,校长、核验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转入就学登记表》到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审核,教育股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学生家长将《转入就学登记表》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上传《转入就学登记表》和1-2项学生入学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转学。学生家长按本办法规定向相关学校提交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收集初审通过的学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当场开具《江西省吉安县城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一式2份),学校在开学前组织人员上门入户核实店面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由核实人员在转学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以示负责,校长在转学申请表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学校统一安排人员到县教体局分管领导集中审核,教育股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学。企业填写《吉安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1),企业和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初审盖章→企业管理员持本人身份证、公司开具的介绍信向相关学校提交本办法规定的员工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转入学校核验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出《江西省吉安县城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一式2份,完整填写信息,核验人、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企业管理员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开具的介绍信和员工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转入就学登记表》到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审核,教育股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企业办理人员将《转入就学登记表》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上传《转入就学登记表》《吉安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
       (5)转入本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交学生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件、务工或经商等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转入学校依据就读政策核验证明材料,开出《江西省吉安县乡镇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完整填写信息,核验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对《转入就学登记表》和入学关键证明材料拍照备查,在电子学籍系统上传《转入就学登记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
       2.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教发〔2017〕1号)执行,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转学程序按本办法中转入本县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程序执行。
       3.普通高中转学。普通高中转学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教发〔2017〕1号)执行,实行同级互转原则,即民办转民办、公办转公办、重点转重点。因学生为吉安县户籍或迁入我县,家长工作单位调入我县,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入我县的,可申请转学,具体转入学校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但同县域、同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因特殊原因可申请转入低一级别学校,重点高中只能转入非重点高中。
       转学流程为学生家长到县教体局教育股领取《江西省吉安县普通高中转入就学登记表》(一式2份),持转学证明材料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到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审核,教育股加盖学籍专用章→学生家长持转学证明材料和《转入就学登记表》到转入学校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学生家长将一份《转入就学登记表》交县教体局教育股→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上传《转入就学登记表》和1-2项学生入学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
       4.职业学校转学。职业学校学生转学按照国家、省有关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转学办理时间
       1.为维护和稳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统一安排转学手续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学期开学前10个工作日、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学手续。除因军人退伍转业、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情况学生无法在原学校继续正常就读外,学期中途不接收学生,不办理转学。
       2.转入、转出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手续。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电子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网上办结成功视为学生转学完成,并作为转学办结时间依据。

附件:吉安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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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祝愿
每一位孩子都能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为孩子们加油点赞




来源:综合庐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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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1 00:23:1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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