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8个,惠及居民4.3万户。其中,市中心城区有36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
今年5月,我市印发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造范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资金支持等内容。
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建成于2000年底至2005年底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对已享受过其他中央补助资金进行过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仍存在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可逐步纳入改造规划和计划,但同一改造内容不得重复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另外,不得将计划征收拆迁的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不得将已经实施和计划实施改建、扩建、翻建的棚户区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
2021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8个,涉及居民4.3万户;到2022年,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改造标准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基础类,主要是小区环境整治、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主要是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资金支持
在创新财政支持政策方面,我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市级财政将根据全市年度改造计划任务及考核结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中心城区和各县(市)给予奖补。
据了解,全市今年申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共108个小区、2258栋、43442户、430.36万平方米。
2021年吉安市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表
来源:井冈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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