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骗子
看中了残疾人好欺负
专门找残疾人行骗
这也太过分了吧!
而近日在吉安
就发生了这种事情
情况如何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罗某平编造事由骗取了残疾人刘某根的信任,继而巧立名目,向刘某根索取钱财供自己挥霍。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被告人罗某平退赔违法所得6513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10月份,被告人罗某平看到被害人刘某根腿脚有残疾,遂编造其认识县民政局局长,可以帮刘某根办理低保的事由,由此取得被害人刘某根信任。
在2020年10月份至2021年1月份期间,被告人罗某平编造为刘某根办理低保贫困户、买残疾车、申请廉租房、建别墅等事由需要资金,多次骗取刘某根钱财共计65130元。
罗某平诈骗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嫖娼、赌博等挥霍殆尽。
具体如下:
一、被告人罗某平以帮刘某根办理低保、贫困户需要资金打点关系为由,骗取被害人刘某根5250元。
二、被告人罗某平以帮刘某根购买残疾车为由,骗取刘某根1000元。又谎称南昌市民政局局长的老婆是其亲戚,欲送一辆小车给刘某根,以该车需要维修和加油为由,先后骗取刘某根3990元。
三、被告人罗某平谎称可以帮刘某根申请廉租房,骗取刘某根3000元。
四、被告人罗某平编造其亲戚即南昌市民政局局长的老婆欲帮刘某根在敦厚镇广场附近建一套别墅,以该别墅需要装修为由,骗取刘某根共计42700元。
五、被告人罗某平谎称正在帮刘某根从外地物色一个男童给刘某根做孙子,骗取刘某根3600元。
六、被告人罗某平编造在万福镇塘东街与他人合伙经营店铺需要资金,邀请刘某根入股合伙,骗取被害人刘某根5590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罗某平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罗某平明知被害人刘某根肢体残疾仍多次对其实施诈骗,可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罗某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如上判项。
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