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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究竟为何?吉安万安县一大型连锁超市竟闹上法庭,引来热议不断

密西西比河 发表于 2021-5-28 20: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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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万安县世纪华联超市诉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在泰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各自举证并展开争辩。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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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肠过期 拟罚2万元

1月13日,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超市冷藏柜内有1根火腿肠,已超过保质期5天,当场判定该超市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当场对该过期食品予以扣押,并向超市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处以5万元罚款,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在法定期限内,超市经营者提出听证要求。经听证,该局作出二次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拟降至2万元。

超市起诉要求撤销处罚

4月19日,世纪华联超市提交行政起诉状,将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泰和县人民法院,诉请法院依法判令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邝宪平称,涉案过期火腿肠仅一根,货值仅6元,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又新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虽然该法今年7月15日才生效,但依据过罚相当原则和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应免予处罚。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

此外,记者获悉,因1瓶过期的午后奶茶,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于3月10日对该县某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处罚二万元。但因严重违反听证法定程序,经行政复议,被万安县政府予以撤销,并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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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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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花开香如故 来自: 广东东莞
想钱想疯了
2021-5-28 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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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羊76 来自: 中国
想钱想疯了,这样的政府没救了
2021-5-28 21:22:4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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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股战场 来自: 江西
敢起诉不怕查.
2021-5-28 21: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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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ragon 来自: 江西南昌
这绝对不是想钱想疯了
这是被查到了一根  没查到的过期的已经被你们买走了啊
不这样更狠的处罚  超市以后他根本无所谓
2021-5-28 23:02:1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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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休道人 来自: 中国
彩,万安政府干得好,难得人民的好父母官
2021-5-28 23:38:3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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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果果 来自: 中国
零容忍,必须罚
2021-5-29 08: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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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武平 来自: 中国
支持政府!超市老是卖过期商品该管管了!
2021-5-29 08:28:1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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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干得漂亮,对食品安全就是要零容忍。
2021-5-29 14: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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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1-5-29 14:38:40 来自: 中国
有些喷子真的是什么都能喷啊,只要和政府有关的就喷。对食品安全不应该零容忍吗?发现了罚要喷,不管又要说尸位素餐。
2021-5-29 1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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