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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吉州法院远程调解一起“二建挂靠”侵权纠纷

魔法 发表于 2021-4-15 09: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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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我不用请假从安徽过来开庭,我申请撤回起诉材料”,“谢谢法官,我错了,再也不做这样违法的事情”电话里,原、被告分别向法官表达了感谢。近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二建挂靠”引发的侵权纠纷。

被告王某经营一家从事造价、审计等业务的公司,为扩展公司业务,招募持证人员“挂靠”,并在网上联系一家中介为其寻找挂靠对象。中介将具备二级建造师从业资质的原告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建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发给了王某,王某将李某的资质注册至自己公司后向中介支付了一年的挂靠费7000元。

远在安徽的李某在将从业资质注册至自己所在工作单位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竟然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被王某的企业注册。经过查询后,李某联系上王某,并向其提出索赔10000余元,王某却称其已经支付挂靠费,是正当使用李某的资质并拒绝了李某的索赔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李某遂向吉州区法院邮寄了起诉材料。

吉州区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将案件移送至该部门分调裁审中心的调解法官适用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调解法官接到案件材料后,发现李某远在安徽,而王某亦在外地出差,要召集双方现场调解比较困难,且会增加双方的成本。

法官启动远程调解,通过该院的“多元化解e平台”连线王某和李某进行线上“音视频”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告知王某其找人挂靠自己公司,以虚假的用工形式扩充公司业务范围的做法是违法的,告诫其尽快停止违法行为。

在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明会立即停用李某的从业资质后,法官遂继续就李某的赔偿请求与双方沟通。几番释法说理后,王某和李某均同意由王某向李某支付7000元作为赔偿。调解的最后,王某和李某均向法官表示感谢,称这次调解不光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也是给双方的一次普法教育课!


来源:吉州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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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3)
问世间… 来自: 江西吉安
后面的话估计不是真心话
2021-4-15 10:05:3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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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守得道 来自: 江西吉安
没搞清楚,中介是否向李某支付了挂靠费。
2021-4-15 10:18:0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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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xin 来自: 中国
2021-4-15 11:10:5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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