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丰 县 永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2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加上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2号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减少不必要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外出必批准,返回必报告。
二、引导省外永丰籍人员尽量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过春节,尽可能减少远距离流动。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上拜年、短信祝福。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尽量不旅游出行。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教师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时间。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五、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从严从紧审批。
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七、宗教活动(民间信仰)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
八、旅游景区、电影院等演出场所以及网吧、歌舞游艺等休闲娱乐场所要加强客流量控制,推行网上预约,接待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浴室、澡堂等接待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以及通风消毒工作。
九、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的公告 2021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第21号、第22号),根据《永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1号、2021年第2号)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效果,现公告如下:
一、各村组(社区)个人自办结婚宴、寿宴、丧宴等宴请一律取消。各单位、各部门自办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
1.严禁承办结婚宴、寿宴、丧宴、年会、年夜饭等聚餐聚会活动,严禁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模式变相承办,严禁拼桌,每桌就座人数一律控制在10人以下(含公务接待)。
2.顾客一律凭健康码戴口罩进店,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3.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排队就餐人流密度,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账,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就餐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4.餐饮服务单位要控制餐厅就餐人数,按正常满接待人数的一半左右接待就餐人员。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就餐座位。
5.备好电子测温仪(测温计)、口罩、洗手液、医用消毒液、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防疫物资。
6.对食品加工、就餐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洗,食品各类相关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每天对营业场所、用具等进行消毒,餐后一桌一消毒,消毒液原则为75%酒精。
7.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晨检,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加工制作食品应烧熟煮透,尤其是海鲜产品、肉类、冷链等食品再加热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三、请相关责任部门和经营主体单位严格按公告要求督查落实。若未按本公告要求执行,一经查实,责令停止营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责问责。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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