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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发文!12月1日起,吉安人购房有新政

淡无盐 发表于 2019-10-31 19: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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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
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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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
“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
应明确退款时限
2019年12月1日以后核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执行本通知

每套商品房面积、价格等情况应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商品房销售大厅显著位置集中公示和警示以下信息,同时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在售商品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楼幢建筑平面图、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层数、户型详图,已批准预售的楼幢(预售楼幢号与规划不一致的,应作特别说明)、房屋对应土地使用年限、房屋规划用途,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公共配套说明、地下停车位平面图、人防区域平面图,停车位配比,地下车位租售方案等,位于人防防护区范围内的停车位(车库)应注明“人防车位(车库)”。

      同时,还应公示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项目,应公示抵押权人基本信息、抵押金额、抵押年限、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证明材料;《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销售公示表》(一房一价表),内容包括:每套商品房楼层、朝向、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时间等情况;精(全)装修商品住房需公示住宅装修价格、住宅装修交付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等内容。

采取“可无理由退房”的应明确退款时限

      根据要求,销售现场应公示销售人员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及上岗证明、工号等。未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列入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委托范围、时限。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帐户,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举报电话;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还应设立警示栏
  • 警示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项。
  • 符合条件收取定(订)金的,必须签订书面定(订)金协议,并提示购房者缴纳定(订)金的法律责任;
  •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
  • 不得组织众筹购房等;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
  • 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商品房。

不得公示楼盘附近未建成学校、幼儿园等信息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应向购房人告知销售项目情况。如,在楼盘项目用地地块内部配置有垃圾中转站、废品站、公共厕所、危险品仓库等设施的;商品房项目配建有保障性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商品房户内存在上下水、暖气、强弱电、燃气等管线检修、检查井洞口的,或房屋室内空间部位有柱子或障碍物的;沙盘、户型模型、样板房与实际销售商品房的比例及有关详细信息;商品房价格是否包括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费用。

      根据要求,公示期限自商品房销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之日止。所有公示资料均需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公示的销售信息应与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一致,公示的项目名称应与已批准的预售许可证一致。公示信息以及宣传单、推介书等宣传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

      与此同时,不得公示或告知楼盘附近未建成招生的学校、幼儿园等信息;不得公示或告知未建成运营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销售人员熟知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严禁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

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楼盘销售现场暗访

    《通知》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加强商品房现场销售行为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公示标准与方式,提高公示水平,保证公示效果。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对楼盘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或暗访,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全部在售楼盘进行现场巡查,确保销售现场公示和告知符合规定。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有关措施,如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批评;暂缓销售网签;计入信用档案,列入行业失信企业名单;列入资质许可机关抽查或审查企业。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加强与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的联动,及时对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来源:大江网、江西头条客户端、江西省住建厅官网、江西晨、江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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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24)
yd10086 来自: 中国
上江界~忽悠购房者~建过江隧道。
影子毛都没有
2019-10-31 20:22:58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340389803 来自: 江西
楼上的。别等了。有生之年吧谁知道什么时候。。。
2019-10-31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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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15279656755 来自: 中国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比教育局不准补课,都是废话,看看而已不要当真。
2019-10-31 20:43:53 来自手机
回复 3 0
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水电15279656755 发表于 2019-10-31 20:43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比教育局不准补课,都是废话,看看而已不要当真。

学校补课比社会上的补课价格和效果良心多了,绝大部分人不是不想自己孩子补课,是想有人学雷锋免费给自己孩子补课,有些人自己不想补课,但又妒忌别人家的孩子去补课了,感觉自己孩子吃了亏
2019-10-31 20:54:28
回复 1 0
Super2016 来自: 中国
yd10086 发表于 2019-10-31 20:22
上江界~忽悠购房者~建过江隧道。
影子毛都没有

如果建了,你不觉得会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吗?影像5星级酒店的环境吗
2019-10-31 20:57:20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艾希之剑! 来自: 江西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19-10-31 20:54
学校补课比社会上的补课价格和效果良心多了,绝大部分人不是不想自己孩子补课,是想有人学雷锋免费给自己孩子补课,有些人自己不想补课,但又妒忌别人家的孩子去补课了,感觉自己孩子吃了亏

你这看事情的角度就狭隘了,你完全没有站在社会的良好风气与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上思考问题,在这里暗讽嘲笑别人,你就敢说你就没有攀比嫉妒心理?
2019-10-31 21:35:0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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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LC 来自: 中国
所有开发商的忽悠也是上面的忽悠规划
2019-10-31 21:45:1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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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艾希之剑! 发表于 2019-10-31 21:35
你这看事情的角度就狭隘了,你完全没有站在社会的良好风气与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上思考问题,在这里暗讽嘲笑 ...

少瞎扯淡了,学校不统一补课最终吃亏的恰恰是穷困家庭和底层阶层的孩子。因为文化阶层和富裕阶层就算学校不统一补课,他们还是会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孩子多学一点,而不是放任自流,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出于妒忌心理,前一阵子不是出了这样的笑话新闻,某地有人去教育局举报教师自己暑假给自己孩子补课,有家长去告,说是不公平竞争。
2019-10-31 23:14:43
回复 0
Ulrich 来自: 中国
2019-10-31 23:29:06 来自手机
回复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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