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1900余万元!吉安:开设生活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赚取某APP内“理财产品”的高额佣金,马某在吉州区繁华路段租赁一门面开设生活馆,向57人融资1900余万元。截至案发,仍有大量资金未兑付。日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马某提起公诉,案件正进一步审理当中。案情简介
经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被告人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检察官说案
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来源:综合吉安检察/内容有删减 唯有银行才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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