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吉安刘某居然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3月1日晚8时30分许,在泰和大道与东岳府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吉安市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文田中队接警后,快速反应、精准研判,1小时将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车辆前保险杠轻微受损,
肇事车辆驾驶人为何没有报警处理,
而是选择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呢?
这个驾驶员多半有问题
极有可能涉嫌酒驾。”
办案民警认为
涉及酒驾醉驾交通事故的办理
最关键就是证据的固定
特别是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
找到当事人至关重要
夜幕下
一场与时间的赛跑随即展开
办案人员一路继续调查
走访事故现场周边商户
另一路马不停蹄的调取沿线监控视频
对获取的信息第一时间研判
很快就锁定了肇事车辆
并根据车辆信息确定了嫌疑人身份
民警结合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以及其逃离事故现场后的路线轨迹
于当晚9时30分许
在嫌疑人刘某家中将其抓获
正如民警预料的
被抓获时
刘某浑身还散发着浓烈的酒气
据刘某供述
“当晚,饮酒后驾车在倒车时
将后方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前保险杠撞坏了
事发后
担心酒驾被查,就没有报警
直接驾车回到了住处。”
经检测
刘某酒精含量为32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
及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醉酒驾车、交通肇事逃逸
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汲取事故教训
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综合泰和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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