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男子在居民区非法储存液化煤气罐77个!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31日安福县公安局平都派出所接
治安大队、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移交线索:
有人在一居民区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肖某指认违法现场。
当日17时许
民警在某花园小区一储物室中
发现多个液化气罐
经现场清点
共有77个液化气罐
其中灌满气的液化气罐41个
新的液化气罐10个
已报废的液化气罐26个
▲民警在某花园小区一间储物室内发现的77液化气罐。
民警立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将液化气罐转移至安全储存点
经调查
该储藏间归属于肖某
其是某液化气站运输人员
肖某为图方便
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设施的情况下
将液化气罐储存在自己家的储物室内
其非法储存气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肖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
肖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
一旦发生危险事故
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请广大群众切勿非法储存
同时
购买液化气罐
一定要到正规的液化气站点
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
坚决不用
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燃气
漠视生命安全
一律严惩不贷
来源:安福县公安局 想投机取巧,攥点差价把自己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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