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4-2-6 10:45:11

事发吉安!一女子帮“少校男友”转账取现,刑拘!

随着公安机关
“断卡”行动持续深入推进
日渐紧缺的
各类手机卡、银行卡等
俨然成为了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
他们穷尽一切手段疯狂“敛卡”
不但通过社交网络和“卡农”团伙
线上线下大肆收贩
还将“魔爪”伸向
被骗群体手中的手机卡、银行卡



1月24日上午
吉安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罗女士的报警
称自己被网恋对象诈骗了12万元
接警后
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确定了被骗资金去向
所有资金都转入温某的银行账户里

经查
温某,女,39岁,广东韶关人
是一名单亲妈妈
面对民警的调查和审讯
温某亲诉了自己“荒唐”的犯罪经历
今年1月中旬
温某通过网上一款K歌平台
认识了一名男子
对方自称是某部队的军官“刘少校”
两人经历一段时间网聊后发展成网恋
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军官“刘少校”与温某的聊天记录。

“军官男友”编造的
军旅经历跌宕起伏
让温某对这位“军官男友”
充满了期待


▲军官“刘少校”透露自己即将退伍。

1月22日
“刘少校”与温某聊天时
透露自己在外做生意
但由于部队管理严格
不方便实名转账
便想请温某帮忙
温某也没有多想
就将自己的银行卡号
提供给“刘少校”


▲温某帮军官“刘少校”在银行提取现金。

在之后短短2天时间里
温某账户先后收到了
共9万余元转账
温某前往银行取现后
将9万余元全部存入了
“刘少校”指定的账户里

看着钱来钱往的银行流水单
温某确信这位“部队军官”
还是一位“投资专家”
心痒难耐的她
提出自己也要参与投资的请求
“刘少校”欣然答应
温某随即在各个网贷平台
借款3万元
悉数存入“刘少校”的指定账户内

1月24日下午
吉安县罗女士被骗的12万元资金
在转入温某的账户后
吉安县公安局民警第一时间
通过电话告知温某
“刘少校”系诈骗嫌疑人
温某经手的资金并非其做生意挣来的
而是诈骗受害人的被骗资金
所谓的“军官男友”是在利用她“洗钱”
民警在得知温某
已将罗女士的被骗资金
全部取出后
要求温某立即停止转账行为


▲温某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温某听到民警的劝告
心中虽存有犹疑
但是想到自己也参与了投资
只想赚大钱的她心存侥幸
在挂断民警的电话后
还是毅然决然地
将罗女士的被骗资金
全部存入了
“刘少校”指定的账户内

目前
温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被吉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当中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吉安县公安局

路之遥 发表于 2024-2-6 14:18:43

蠢的没救了……有部电影不错,孤注一掷。这边跳楼,那边在开香槟庆祝,这一幕我看的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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