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4-2-1 10:53:48

什么情况?吉安一小区业主私拆承重墙?回复来了...

近日,有网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赣问》栏目剧爆料:吉安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中环小区11栋三单元1楼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和院子,违规搭建砖粉结构房间,向12345反映,城管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后,当事人拒绝签字,并继续施工,现违章搭建已完工,望上级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吉州区城市管理局 回复:
江西都市频道:
“赣问”平台转来的《吉安吉州区:业主私自拆墙搞违建 下了整改单也没用?》已收悉。
接到情况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责令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北门中队迅速核实处置。现将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业主2023年9月份开始装修,搭建违法建筑,物业2024年1月份到城管部门举报,其认为没有尽到物业职责。1月22日北门辖区城管中队成员联合社区网格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该业主拆除承重墙的行为城管队员已经及时制止,具体拆除的是不是承重墙城管部门无权认定,城管部门只是对其行为制止,具体是不是承重墙还要请有关部门或者第三方鉴定。外面的墙已经城管部门已对该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月26号北门辖区城管中队人员再次到中环小区11栋3单元101业主家中,找到其业主责令业主及时停工,要求将墙恢复原状。对于该违章行为城管部门已立案,启动拆违程序。之后会加强巡查,确保换广大居民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吉安吉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来源:综合江西广播电视台《赣问》栏目

lisheng 发表于 2024-2-1 12:21:36

承重墙也敢拆?不怕死啊。

攻守得道 发表于 2024-2-1 12:40:17

危害公共安全的,要管人不是管事。

人间一两风 发表于 2024-2-1 13:54:24

攻守得道 发表于 2024-2-1 12:40
危害公共安全的,要管人不是管事。

的确,这种拆承重墙的应该判刑。要不然楼倒了,人员就会巨大伤亡了

青原金雨印章 发表于 2024-2-1 14:23:15

装修工也是胆大包天,有钱攒没命用,吉福路倒房事件早忘了

安小七 发表于 2024-2-1 19:15:50

拆承重墙,虽然现在看着没事,但缩短了房子的寿命,这种业主脑子有问题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4-2-1 22:38:22

碰到这样的邻居叫背时{:晕:}

长风破浪 发表于 2024-2-1 22:50:56

无知,真可怕

心静自然 发表于 2024-2-2 08:19:51

危害公共安全罪

誉满全球 发表于 2024-2-4 19:03:28

没有受过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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