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交警今日正能量(2024年1月30日)
本帖最后由 青原大队 于 2024-1-30 17:36 编辑1、近期,中心城区部分大货车存在违规驾驶等现象,群众反响强烈。1月29日,青原大队结合辖区水泥厂、沙场、矿山、搅拌站较多,过境大车通行量大等实际情况,主动请求支队智控中心提供信息研判支撑。智控中心结合前期研判出来的线索,于当天下午会同青原大队对辖区南方水泥厂、红星水泥厂开展突击检查,查获多起非法安装翻牌器的大货车。经初步调查,车辆多为峡江、吉水等地改装后,从新余等地货源地出发,开往全市各地的水泥厂等地。为进一步深挖翻牌器源头,支队智控中心会同青原大队成立专案组,连夜对上述涉案大货车司机开展询问。
2、大队秩序科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峡江交警大队调查翻牌器违法行为。
3、大队领导陪同吉安市交警支队智控中心一行人前往永丰县藤田镇,对大货车驾驶员为逃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而私自安装翻牌器的生产、销售及安装的修理部进行实地摸排,对该修理部的有关人员进行多次法律法规劝导,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告知他们。
4、支队宣传科一行人到南苑路口岗亭督导春运宣传工作。
5、南苑中队严格落实支队、大队降事故,保平安、促畅通的要求。结合春运期间人流、车流出行频次高、流量大,时间紧,存交通安全隐患等特点,南苑中队深入乡村点对点、面对面进行交通大喇叭安全宣传,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6、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巡逻时,一位热心群众告知井冈山大学附属中学门口护栏被撞至马路中间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执勤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并扶正护栏和清理事故碎片。
7、大队各岗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岗亭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民辅警着装规范,为民辅警积极营造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办公环境。
8、春运期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河东中队严格遵守部交管局“八个一律”执勤规范,上门入企对新辉、井冈山外事、客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详细检查了企业安全制度、车辆日常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运营台账和GPS动态监管平台使用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病车”上路,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9、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在文天祥大道与和气路交叉路口,针对二、三轮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超过核定载员人数、违规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从而切实提高交通平峰期的交通秩序管控能力及交通秩序水平。
10、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客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助乘客系好安全带,要求车辆所属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安全职责,真正加强安全带使用监管,确保安全带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出"安全带=生命带”的作用。
11、南苑中队在辖区大路村设卡,加强对“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持续在辖区重点道路及事故隐患地点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时段的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特勤中队配合联通公司施工队将青东公路倒塌电线杆处多余电缆移除。
13、特勤中队与路政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华能电厂街面上设立检查点,对过往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农村面包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不系安全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人。
14、河东中队依法将一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带至吉安市拘留所进行拘留。
15、天玉中队召开一周例会,强调春运、春节期间勤务模式,执法规范性等相关事宜。
16、南苑中队加强夜间辖区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安全感。
17、各中队执勤民辅警常态化在早、晚高峰期上岗前集合整队,召开岗前例会,从执勤着装、文明用语、执法态度、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部署工作细则;岗后对工作进行点评,强化作风养成,努力打造一支形象好、素质高、能力强、人民满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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