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延续购房契税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补政策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瑞如) 近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延续中心城区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补政策的通知》。https://app-image.maidi.me/pic/20240121/1705842628836219_261.jpg?watermark/1/image/aHR0cHM6Ly9hcHAtaW1hZ2UubWFpZGkubWUvcGljLzIwMjMwNTA4L3FpX25pdV8xNjgzNTM2MjA3MTM0XzQ0NF81MzVfNDg0LnBuZw==/dissolve/50/gravity/SouthEast/dx/20/dy/20
(图源:吉安市人民政府)
内容如下:
一、延续阶段性购房契税和维修资金奖励。将《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2〕63号)中“实行购房契税奖励”“奖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市场有关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77号)中“将购车位、车库契税纳入奖补范围”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奖励申请手续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实施细则》(吉市建字〔2022〕186号)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实行阶段性商业用房契税奖励。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业用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实行购房契税奖励。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和税收完税证明等提出奖励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100%奖励。奖励申请手续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实施细则》(吉市建字〔2022〕186号)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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