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鱼爱上烟 发表于 2023-11-30 20:11:21

曝光!吉安多家医院违规被查!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公布8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警醒各定点医药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泰和山谷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 吉安市公安局 吉安市财政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飞行检查组于2023年9月12日至13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虚记收费、超限制用药、不合理诊疗、组套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7758.5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7758.51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30040.65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二、泰和安康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组于2023年11月2日至3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收治不规范、管理不规范、过度诊疗、虚记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762.1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762.16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44762.16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三、泰垦德晖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组于2023年11月2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收治不规范、管理不规范、虚记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64.7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864.74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3864.74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四、泰和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泰和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查组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组织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对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无指征收费、虚记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02671.5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02671.58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490200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五、泰和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泰和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查组于2023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组织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对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项目串换、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无指征收费、虚记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4041.0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4041.05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452635.44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六、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泰和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查组于2023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组织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对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虚记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5018.2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5018.29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35681.62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七、泰和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2023年8月,泰和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现场核查发现泰和县人民医院存在多计费、超标准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90.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支付违约金1000元;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90.4元;3.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2380.8元;4.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八、泰和澄江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2023年9月,泰和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现场核查发现泰和澄江医院发生严施敏和其女戴欣语冒名顶替住院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591.5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支付违约金1000元;2.责令该医院协助退回已报销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6591.59元;3.暂停经治医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1个月;4.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

干得漂亮!为医保严查点赞
{:强:} {:强:} {:强:}



来源:泰和医保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3-12-1 06:03:18

怎么都是泰和那边的医院

固江小王 发表于 2023-12-1 17:50:51

太可耻le
{: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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