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吉安这些司机故意遮挡车牌
“老司机”们都拥有自己的“爱车”,车辆号牌是专属于“爱车”的身份证,但个别司机为逃避责任,不惜以身试法,为“爱车”身份证“穿上衣服”,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交警蜀黍”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那些故意遮挡号牌的驾驶员,咱们执法人员“重拳出击”等待他们的将是罚款!扣分!批评教育!下面这些案例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案例一
10月9日,二中队在韶山西路开展货车整治中发现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拦截后执勤民警检查了驾驶人相关证件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案例二
10月3日,兴桥中队联合治超站在辖区开展整治,17时30分许,在检查一辆大货车时,发现该货车号牌暗藏“机关”,本应螺丝固定的号牌被人为改装可在驾驶室操控随意翻转。
该车因超限超载移交治超站处理,针对该车的“翻牌器”在治超站处理完后,司机到兴桥中队后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7日,樟山中队在442省道开展货车整治,查处一辆货车遮挡号牌。经了解,该货车司机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用毛巾故意遮挡车牌。
民警并对司机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做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案例四
9月2日,三中队通过群众举报一辆灰色面包车故意遮挡号牌,后通过支队智控中心小懒技术人员车辆比对,为一辆小型面包车,经过警务通嫌疑车辆追踪该车辆在中山西路,最终在中山西路查获该车辆。
经询问驾驶员,驾驶员称因为没系安全带经常被抓拍,才有了遮挡号牌的念头。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做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案例五
9月1日,一中队在阳明东路开展二三轮车整治中发现一起存在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陈述说想利用装货超长打下后车门打擦边球的行为顺带也可以躲避电子设备的抓拍的侥幸心理。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次记9分:
(四)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吉州交警提示:任何车辆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不仅扰乱交通秩序,更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位驾驶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
来源:综合吉州交警 故意的话是不是太轻了 闯一次红灯都200元扣6分了,这个处罚还是轻了点。 好多车牌磨的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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