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大吉安 发表于 2023-8-20 09:50:47

事关反家暴!江西出台全国首部《决议》

       8月18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新闻发布会,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友锦发布并介绍有关情况。省法院副院长柯军、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万秀奇、省妇联一级巡视员肖晓兰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4份,有力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规则体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决议》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办理、送达、执行等各环节,以及机制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作出详细规定,对进一步提升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执质效,健全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提高群众反家暴意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决议》由导语和十条组成,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

       01进一步畅通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渠道
       《决议》规定,法院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为申请人提供导诉服务,并通过律师调查令、家事调查员等,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公安、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要及时保存涉家庭暴力案事件的证据材料,并配合法院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单位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要及时干预并主动告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02进一步细化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执行程序和有关部门协助执行义务
       《决议》规定,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送达,对不履行或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接到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报警后,要及时出警并通报法院;妇联、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相关单位要跟进回访、跟踪记录,必要时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等。

       03进一步健全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
       《决议》提出,各地要积极推动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与法院的数据协同共享;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对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要发出检察建议;法院要扎实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联动协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共同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

       04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职责
       《决议》规定,公安机关要加大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力度,依法依规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对诊疗发现的线索要分类做好应对处置;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要及时报告并做好协助调查处理工作。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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