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小区外墙脱落砸坏小车,后来赔偿了…
近日,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2021年5月23日中午刘某驾驶其所有的奔驰越野车停放在小区。下午2时许,原告欲驾车离开时发现车辆被墙体坠落的瓷砖砸坏,刘某遂找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交涉。
原告认为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负有对物业服务区域的审慎管理义务,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养护等,而墙体瓷砖脱落,显然物业公司未尽到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则认为刘某未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且之前已多次告知无效,刘某应自担损失。
因双方争执不下,刘某当场报警,公安机关出警调处未果,刘某又诉至法院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2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物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实质化解双方争议,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
一方面,承办法官劝导物业服务公司吃一堑、长一智,以此案为教训,在今后工作中尽力做好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赢得业主的支持;
另一方面,从情理法角度,提醒业主应按小区规划,将车辆停放在规定位置,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最终,双方诚恳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表示各退让一步,由物业服务公司当场赔付刘某6000元损失,刘某当场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综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是应该告房屋所有人吗? 难道不是该赔多少就多少么 外墙脱落砸东西已经不是个案了,安全第一 所幸的是砸到的是车,不是人,砸到人就惨咯,小命没了 问世间… 发表于 2023-07-28 10:40
不是应该告房屋所有人吗?
外墙属于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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