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3-6-19 11:28:06

太嚣张!吉安一男子醉驾撞车还欲持械伤人,结果被判…

近日,吉安市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醉驾案,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27日,被告人曾某到某酒店喝朋友喜酒,期间其饮用了约二两白酒、四两水酒。驾车回家途中,与被害人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吵。交警到达现场后,曾某拒不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双方争吵升级并发生拉扯打架。曾某还从车上拿出一把斧头走向被害人,被交警及时制服并送往医院醒酒。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致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告人案发时血液乙醇含量达178.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曾某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无前科、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综合永丰县人民法院

空白格2016 发表于 2023-6-19 13:18:58

随车携带斧头不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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