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3-5-26 21:25:41

吉安县:“电商”变身“电诈” ,吉安县警方雷霆出击!

随着“长风6号”专项行动打响
近日
吉安县公安局雷霆出击
迅速捣毁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提供帮助的窝点
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和陈某某2人
扣押作案手机15部
电脑5台、境外流量卡4张

今年2月份底
嫌疑人陈某想通过网络
从事电商工作
由于启动资金不够
便放弃了从事电商工作的想法
其在浏览网页时
看到网站弹出的对话框
问其是否要从事“兼职”
收入可观,操作简单
陈某心动不已
随即按照对方发来的链接
下载了境外聊天软件

陈某通过与派单人员聊天了解到
每天只需完成10人以上的会员注册量
并按照对方提供的话术本
使用翻译软件和国外客户进行交流
引导国外目标对象注册充值少量资金
(约合人民币45元)
待客户赚取少量佣金后
再将客户移交给“专业”客服即可





由于设备、房租均由上家提供
成本较小
加上每月佣金可达5000余元
陈某便出资
租用吉安县某小区民房
雇佣陈某某等人为员工
开始前期工作培训





今年3月底
陈某等人开始对其他国家人员
实施“兼职”刷单引流
前后通过刷单返利等形式
吸引数百名国外受害人注册充值
期间,陈某共接收上线提供的
违法资金2.5万余元
用于工资发放和交付房租



目前
吉安县公安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提供帮助罪的陈某、陈某某二人
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该案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实施以来
吉安县警方今年开出的
首张个人行政“反诈罚单”
既有效地震慑了电诈犯罪
又体现了法律的严肃公正


法律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兼职刷单”,不要点击、下载未知来源的网址链接和App,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吉安公安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3-5-27 07:41:33

都想走捷径,结果是?

天空之城 发表于 2023-5-27 08:06:52

在境外平台组织外国人刷单也算诈骗?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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