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吉安、九江2家医院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近日吉安、九江两地在消防安全检查中
发现以下2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现予以曝光
请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以免酿成火灾
慈济二医院
所在辖区:吉安市吉州区
单位名称:慈济二医院
存在的隐患
1、消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远程启动喷淋泵、消火栓泵无反馈信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电线敷设未套管,违反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6.2.6条之规定。
2、检查当天消控室值班人员谭某某未持证上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3、部分防火门老化、破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4、屋顶水箱不便检修,无液位显示装置。
违反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 5.2.6条之规定。
5、住院部自然排烟窗口为封闭式,不符合要求。
违反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3.6 条之规定。
6、部分室内消火栓内消防水带老化,不符合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7、稳压系统稳压罐压力值为零。
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3.3.3条之规定。
8、门诊楼六楼医美科外墙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吊顶内使用聚氨酯泡沫进行隔热。
违反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 5.1.1条之规定。
安慈医院
所在辖区:九江市柴桑区
单位名称:安慈医院
存在的隐患
1、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之规定。
2、楼梯间设置栅栏,影响安全疏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条之规定。
3、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4条之规定。
4、室内消火栓无水,不能正常使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来源:手机江西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