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青原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五届青原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3个巡察组自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富田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吉安市第十三中学、青原区实验学校等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并延伸相关下属单位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专项巡察。常规巡察重点围绕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专项巡察重点围绕聚焦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聚焦监管责任落实、聚焦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廉洁用权等情况开展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区委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方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现将各巡察组巡察对象及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地点、时间公告如下:
来源:中共青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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