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老人去世留下10万元存款,家人取款时银行要求开“奇葩证明”?回复来了…
近日,吉安一市民反映:我父亲2018年去世,当时在九江银行(澄江大道)存定期10万元整,定期5年,到2023年03月02日到期。今天我带母亲过去银行要求把这笔钱取出来被九江银行工作人员拒绝,要求我们去公证处开证明,还要求我们5兄妹全部签字。按银行“奇葩要求”我带母亲到公证处开证明,公证处又要求我们提供我爷爷奶奶具体去世时间,并且收取费用2千多块公证费。本人诉求要求九江银行让我母亲取出存款121500元(含利息),银行理应把这笔钱给回我母亲(因母亲和父亲是合法夫妻,也是夫妻共同存款),银行没理由提出“奇葩要求”为难我们,更没权利干涉我们家庭内部对于这笔钱的用途。泰和县银保监组 回复:
经调查核实,您带着母亲到九江银行泰和县支行要求支取其已故父亲的定期存款10万元整,根据支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相关规定,该行员工告知您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后再来支取。该行并非拒绝为您办理取款业务,只是提示办理此项业务应提供相应的资料,当时您也未表示异议,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咨询。
针对诉求:“要求九江银行让其母亲取出存款121500元(含利息),不得以‘未经公证’为由拒绝取款”。
处理结果:因已故存款人(您的父亲)的账户余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按照有关规定,投诉人的确需要办理公证。
处理依据:已故存款人的账户余额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不需要公证。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二、适用本通知规定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上调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2.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各银行可以上调不需要公证的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九江银行已将限额上调为5万元人民币。依据:《九江银行特殊消费者金融业务“特事特办”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防范操作风险。…特别是在办理小额存款继承业务时,应确定被继承人在本行名下的全部资产本金数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
3.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需要公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二、关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综上所述,九江银行泰和县支行对已故存款人存款支取需要提供公证证明资料的做法正当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感谢对泰和银保监组工作的支持!
泰和县银保监组
来源:综合《问政江西》 国家对这也不管,就管收税 呵呵呵 走法院起诉,比公证要简便的多,以民事诉讼,收费也没这么高,一张纸2千多,时间长点就是 银行和那些保险公司都是求着你们存钱,以后就是你求他们 的确有弊端!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3-03-14 04:42
的确有弊端!
很多这样的事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3-03-14 04:42
的确有弊端!
没办法啊这是 挺烦人的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3-03-14 04:42
的确有弊端!
无理取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