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感人事:电动三轮车意外自燃 吉安县交警及时化解险情
本帖最后由 米豆豆 于 2023-1-10 17:28 编辑吉安县讯(王聪 视频报道)1月10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凤凰中队民警在105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自燃,紧急关头,中队民警及时将火扑灭,有效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当日下午16时许,凤凰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路口处一辆电动三轮车冒起了滚滚浓烟。“快!去拿灭火器!路口有车着火了。”巡逻民警拿上干粉灭火器,“百米冲刺”跑到车辆前,开始灭火,同时安排警力在周边指挥过往车辆、疏散围观群众。
经过紧张有序的救援工作,火情得到有效控制。据了解,该车辆疑是因电瓶短路造成着火,驾车的是一位老人,发现车辆突然冒起了烟,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幸好巡逻民警及时出现将火扑灭。
对此吉安县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要定期检查车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车上要常备车载灭火器,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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