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万安,一小车借道超车撞上对面小车,致一人受伤(内附视频)
近日,当事人袁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往北行驶万安县105国道2005KM+870M路段超车时,遇相对方向驶来的当事人杨某驾驶小型轿车会车,二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https://app-image.maidi.me/video/20221217/1671284279510954_140.mp4
袁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无责任。
温馨提醒
超车要审时度势,切勿强超强会
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
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
提前打灯鸣喇叭,采取正确的超车操作
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右侧超车
来源:综合万安交警 没条件硬超碰到个不让或者走神的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20.png 超车要审时度势,切勿强超强会。 超车要果断,要快一点,实在超不过就归位 对向司机技术不行,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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