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做!吉水一74岁老人因这个被罚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吉安市吉水县八都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布一起发生在我镇的典型火灾违法行为:黄某苟,男,74岁。10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当事人在田间焚烧秸秆。八都镇人民政府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来源:综合八都镇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哎 塔利班都下不了手 哎 我叔叔在自家田里做事,田埂上有些杂草,就点着想烧了去,好死不死正好消防的一吉普车路过,给罚了500 天干物燥风大,很多山火就是这样引发的。 不烧就忍不住么,风一吹又要一大队人马上山,浪费人力物力。 感觉这类新闻没必要发,既不能邀功,也赢不得好感,你说受教育嘛也镇不住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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