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关于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峡江县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峡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23日上午8:00起,以下场所经主管部门验收审批后有序开放:
1.水边镇、巴邱镇城区沿街店面(不含健身房、游戏厅、台球厅、影院、电竞宾馆、网吧、KTV、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茶楼、足浴按摩、美容美体等空间密闭场所);
2.药房(店)、诊所;
3.餐饮店(不含夜宵店、105国道沿线餐饮店);
4.县内公交车、农村客运班线、渡口渡船。
相关要求:
1.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扫场所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异常和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所属乡镇、社区(详见峡江县各乡镇及社区报告联系电话),并落实就地临时留观措施。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未落实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2.所有经营场所在对外营业前,要联系城管部门进行消杀(联系人:李先生15949638613),也可申请自行消杀,未消杀前不得营业。
3.药房(店)、诊所发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人员,或有购买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人员,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并第一时间分别报县卫健委(联系电话:0796-3673462,0796-367068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18679665865)。未落实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4.餐饮店暂不堂食。
5.出租车暂不运营。
二、暂不开放场所
1.学校暂不复学,幼儿园暂不复园,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暂不开放;
2.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
3.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展销、培训演出、聚会聚餐、民俗节庆、夜市夜宵、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时不得举办;
4.养老、儿童福利、精神康复医院、监所等特殊机构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三、自2022年9月24日上午7:00起,下列农贸市场予以对外开放、正常营业:
1.县城城北农贸市场;
2.巴邱农贸市场。
相关要求:上述两个农贸市场各经营主体必须在完成消杀、设置场所码,并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等防控措施要求后,安全有序对外营业。发现未按要求执行的,一律停业整顿。
四、浪潮集贸市场、水边镇农贸市场因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卫生条件不达标,不予对外开放营业。由县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环境大整治,并经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部门验收达标后方可对外开放营业。具体营业时间,以城管部门公告为准。
五、各县境出入卡口继续保留。105国道县城沿线设置月华路口、百花路口、元阳路口3个卡口,322国道与元阳路交接处设置1个卡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落地检、“四查一戴一扫”等防控措施。水边镇、巴邱镇其余卡点全部撤离。
六、县内车辆自由通行。离县外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
七、园区企业、项目工地务工人员在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流动。
八、请广大群众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扫码、错峰、限流措施,不聚集、不扎堆,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倡导非必要不离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国庆期间倡导本地过节、本地游,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在外人员倡导非必要不返乡;来(返)峡人员,需提前三天线上或线下向所属社区(村)或园区(项目主管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有关防疫措施,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相关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峡江县便民核酸采样点设置安排表
峡江县各乡镇及社区报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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