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2-8-20 22:05:43

吉安两位70岁老人打进医院,还闹上法庭,竟只是因这个

人到古稀之年本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吉安却有两个老人家因一件小事大打出手,甚至了闹上法庭。


(网络配图与内容无关)
陈某系1952年出生,2021年1月份,陈某开着三轮车至山岭上去捡树枝,在捡完准备下山时,遇到上山的刘某。刘某以陈某捡的树枝系其山上的为由拦停了陈某,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后刘某某便从陈某某三轮车上扯了一根树枝扔掉在地上,陈某见状便上前去拉扯刘某,双方扭打,至刘某受伤。

之后刘某报警,永丰县公安局以陈某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对陈某拘留三日,对刘某罚款200元,刘某因此事住院8天,出院后刘某便将陈某某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刘某与陈某均应为自身过错承担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陈某双方因争执山岭树柴一事发生口角,在此过程中未能正确处理矛盾,而是在发生口角后未能保持冷静,激情推倒并抓伤刘某,致其受伤住院,对刘某人身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主要过错,根据侵权过错责任原则,其应对刘某各项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刘某在看到陈某拾捡树柴后亦未能正确处理,而是先动手将陈某三轮车上的树枝扔在地上并拔掉了陈某三轮车钥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矛盾,继而引发本次肢体冲突事件致自身受伤,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于自身损失也应承担次要责任。基于此,法院判决由陈某承担刘某70%的赔偿责任。


来源:综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2-8-20 23:21:52

{:晕:}

贫僧法号乱来 发表于 2022-8-21 07:15:49

这鸡毛蒜皮的事也要法院管

一缕轻烟 发表于 2022-8-21 07:31:03

这点小事

呼吸空气的鱼 发表于 2022-8-21 12:13:23

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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