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吉安3家宾馆不按规定登记,结果被罚
近期,吉安市新干县公安局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开展行业场所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的3家宾馆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依法对3家宾馆酒店的2名工作人员、1名老板分别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当场整改。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016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也同样明确规定:旅馆必须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否则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综合新干公安 罚款 不登记也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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