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2-7-2 10:42:40

江西吉安:老房倒塌后盖的新房,被认定为违建?法院:严重违法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产生矛盾,如果拆迁户未在拆迁部门指定的期限内搬迁或签订协议,那么就有可能会遇到强拆,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拆迁部门发现拆迁户的房屋建设哪怕有一丝瑕疵,都会把拆违建作为理由,使其强拆行为看似合法,面对房屋被当作违建的情况,拆迁户遇该怎么办?今天笔者就以江西吉安的一则强拆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案情简介
李某是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xx村村民,其1991年在本村建成一处住宅,并办理了宅基地建设许可证,多年来一直在此居住生活,2014年因老房年久失修部分垮塌,李某遂在原宅基上翻建了房屋。

2019年3月,李某的房屋因相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被纳入到拆迁范围,但因补偿标准过低,李某一直未同意签协议搬迁。2019年5月,拆迁部门(镇政府)向李某作出了《停止违章行为通知书》,以李某擅自在倒塌的宅基地建房、无审批手续为由,将其房屋认定成违建,责令其自行拆除,2019年6月,拆迁部门将李某房屋强制拆除。李某不服,遂委托律师提起本案诉讼。

庭审中,拆迁部门辩称:“李某的房屋系其于2014年翻建,其建设前并未依法办理规划批准等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我方已依法下达了强拆通知,强拆行为合法,请求法院驳回李某的起诉”。


二、案件分析
首先,拆迁部门将李某房屋直接当作违建,事实认定不清。根据法律规定,违建的认定需要有严格的调查程序,且拆迁户本人的陈述、申辩更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拆迁部门在未经审慎调查的情况下,径行将李某房屋定性成违建,显属事实认定不清。

其次,李某房屋系宅基地房屋,有宅基地许可证,李某翻建房屋也是因老房垮塌,李某翻建房屋的行为显然具有合理性,李某并不具有恶意,且其作为本村村民,当然具有获得一处宅基地并建房的权利,尽管没有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显然也属于可以补办手续的情况,而非必须强拆,拆迁部门强拆行为,显然系一刀切的违法行为。

最后,李某房屋居住使用了多年,一直未被当作违法建设,但直至遇到征地拆迁、迟迟未同意搬迁的情况下,才被当作违建强拆,这显然并不是巧合,也并非拆迁部门突然心血来潮,实质上,本案是拆迁部门以“拆违建”为名义的“拆违代拆迁”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拆迁部门强拆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李某获得本案胜诉判决后,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退一步讲,李某基于其本身的村民独立户的资格、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其也有权通过申请补偿安置,进而主张拆迁补偿。


三、法院判决
1.确认拆迁部门强拆李某宅基地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由拆迁部门负担。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如果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蓝秦说法

坐井说天 发表于 2022-7-2 10:48:31

拆迁部门是政府单位,知法违法应该重罚

凯歌嘹亮 发表于 2022-7-2 11:22:56

违法行为

luguang 发表于 2022-7-2 11:28:00

坐井说天 发表于 2022-7-2 10:48
拆迁部门是政府单位,知法违法应该重罚

拆迁部门的人不都是一帮流氓吗?

一代人 发表于 2022-7-2 11:55:05

蓝秦说法是个什么鬼,法院判决才是最可信的。没个官司都有输的一方的律师,输的一方也会找各种法律条文来证明已方的正确性。这个蓝秦说法的内容只有农民方的法律依据,而没有列举拆迁方的法律依据。我觉得这个律师有明显的拉偏手的嫌疑,不全面。

他们叫我王胖子 发表于 2022-7-2 12:32:59

现在拆迁还是用的这种手段

一生一世56 发表于 2022-7-2 13:41:10

行政部门不作为,知法犯法

何去何从的人生 发表于 2022-7-2 15:12:43

不听话就找茬,减轻建设成本,基层让人爱又恨,不知道怎么说

鹿鸣江恩 发表于 2022-7-2 15:13:34

呵呵

牛虻 发表于 2022-7-2 19:10:40

最终审判结果是什么?上诉反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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